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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扶贫开发以重点贫困村建设为载体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0-03-11浏览:2876下载232次收藏
    2005年11月4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为做好我县对上申报的2006年18个省定重点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县扶贫办经过认真准备组织召开了《竹溪县2006年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工作》培训会。各乡镇、县林业局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及2006年18个省定重点村的支部书记、主任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大家学习了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编制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并到水坪镇张家河村观摩参与式扶贫规划编制及群众海选扶贫项目现场,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张家河村群众代表会议海选情况最后确定出5类8个项目作为扶持项目。1、公路建设:对村6.5公里主干道进行硬化,新修、维修陈家院、黑虎岭等到组公路3.7公里,基本解决村民行路难的问题。2、水利设施建设:一是在全村建10口水井,架主饮水管道5000米,解决120余户500余人饮水困难问题;二是维修堰渠3700米,解决400亩水田灌溉问题。3、产业建设项目:一是对现有278亩板栗进行嫁接,优化品种,提高板栗质量和产量;二是对132亩茶叶进行追肥管理,提高茶叶产出效率。4、扶贫搬迁:对5户居住在曾家沟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贫困户实施扶贫搬迁。5、科技培训项目:结合种养业,两年组织科技培训4期200人次,户平培训一个科技明白人,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50人。根据水坪镇张家河村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全体群众认真地对群众代表所提急需建设的9个扶贫项目的进行了自主选择投票,县扶贫办以少取多的办法,基本确认6个项目为2006年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项目进行扶持。同时,县扶贫办主任曾忠祥同志向张家河村全体村民郑重承诺:我们县扶贫办一定跟踪指导、监督整个项目资金实施的全过程,保证对该村的项目扶持资金不少于45万元、甚至更多。
    总之,贫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按照经济学的一般理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贫困落后现象的总称。当人类社会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贫困问题却日益严重地摆在人们面前,成为全世界的一个严峻课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就21世纪初中国扶贫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该《纲要》是继《八七计划》之后又一个指导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纲领。
    新阶段扶贫开发发生了新的变化,把推进重点村建设作为抓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途径。中央和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思考所作出的重大决定:一是扶贫范围发生了新的变化。“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国家以县为单位开展扶贫,随着贫困人口相对收缩、相对集中,选择以重点村为单位集中扶持效果更好。二是扶贫方式的演进。过去的扶贫开发以“工程推进法”为主,即每年在一个县或一个乡镇内突出一两个建设项目,只要符合这些项目要求,各个乡村都可申报项目。这种方式在当时发挥了应有尽有作用,但弊端也显而易见,如重复投资、人情投资、撒糊椒面现象,半拉子工程随处可见。实行以重点村为途径的“整村推进”,能较好的克服上述弊端,安排相当规模的扶贫资金支持重点村建设,(一般每村投入无偿扶贫资金60万元左右),能使一个村的主要问题基本解决。三是捆绑资金的目的。鉴于扶贫资金多个渠道、多头管理,国家扶贫部门经过多方试点比较,推行重点村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是捆绑资金的最好办法。四是到村入户的需要,实行重点村建设,扶贫到户水到渠成,扶真贫、真扶贫的愿望也随之实现。
    所以,抓住了重点村建设,就抓住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牛鼻子,这种做法贫困群众高兴,村组干部拥护。从我县已启动的重点村建设情况看,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普遍反映,通过这种扶贫方式,享受了以前期盼已久而又没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以前没有得过的实惠。同时,也实现了由“零散扶持”向“整村推进”的转变,由分散投资向集中使用的转变,由各自为战到联合互动的转变,由干部说了算向民主决策的转变,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因此,实施以重点贫困村建设为载体的扶贫规划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措施。
    从1994年到2000年,国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 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一场难度很大的攻坚战。为此,竹溪县制定了《竹溪县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全县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竹溪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通过实施,我县农村贫困现象明显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到2000年底,除了少数社会保障对象和生活在自然环境恶劣村组的特困人口,以及部分残疾人以外,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扶贫开发实现了贫困乡镇村组广大农民群众千百年来吃饱穿暖的愿望,为促进我县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县贫困人口由1993年的15.85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0.554万人,平均每年减少2.2万人,贫困发生事由51%下降到2%。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86元提高到1331元,增长2.4倍,年人均占有粮食达到400公斤以上。同时,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有所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解决了13.18万人和1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解决了105个村通路问题;共有5043户2.05万贫困人口告别了恶劣的生存环境。同时,解决了97个村通电问题。人口增长率由1993年的4.05%o下降到2000年的0.88‰。教育条件明显改善,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下降到0.2%,实现了“两基”达标。乡、镇、区都有卫生院所,农村合作医疗室达到352个,覆盖率达到91.2%。大力推广普及实用农业技术,使科学种田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亿元(90不变价),比1993年增长60%,财政收入达到4810万元,比1993年增长1.9倍。支柱产业初具雏形,骨干项目不断壮大,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这在竹溪县历史上和湖北省范围内都是了不起的成就,充分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从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这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精神,针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特点,确定了实施以重点贫困村建设为载体的扶贫规划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措施。以(国开发办[2003]52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贫困村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把扶贫工作重点放在贫困村上,明确了贫困村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要求。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2]4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发[2003]6号文件出台了《关于集中扶贫资金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意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事权划分、分组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考核验收办法》(鄂政扶组[2004]8号)文件,为切实做好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整村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了具体要求。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04年3月3日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意见,明确了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及投向、检查与验收、组织领导等一系列措施和要求。十办发[2003]12号文件关于印发《十堰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十堰市重点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十政扶电关于上报2003年省定重点村实施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溪扶组发[2003]5号关于印发《竹溪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溪扶办发[2003]7号关于要求安排省定11个重点村项目启动资金的请示,关于认真填报《重点贫困村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等等文件,为我县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1年按照上级确定贫困村的条件和要求,我县根据当时各村人口水平 、经济发展 、耕地、交通、饮水、居住条件、受教育程度 、妇女健康水平等一套反映贫困状况的指标体系,通过双重权重处理,计算得出各村贫困指数,从中确定出204个符合条件的村为贫困村,并已上报国务院扶贫办,省、市扶贫办备案。2003年我县部分村实行了撤并,根据县政府下发的撤并方案,经核对,原204个贫困村撤并后减少为133个,并报经省市确认。根据鄂政扶发[2004]30号文件要求和市扶贫办具体指示意见,从2004年市定重点村中选择出了18个边、远、穷的贫困村申报为2005年省定重点村,加上2004年省定重点村2005年不退出,因此,2005年省定重点村为36个,市定重点村总数为45个。2006年按省要求不在安排市定重点村,从2005年市定重点村总数中选拔5个村进入2006年省定重点村。省定重点村总数为18个。因此市里只验收40个村。从2007年开始---2010年间每年在还没有实施的64个重点村中挑选急需扶持的16个村作为当年省定重点村进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我县加强重点村建设的主要作法和措施是从制订规划方案、落实扶持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村建设顺利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负总责、乡抓推进、村抓落实、扶贫到户”的要求,对各级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定位,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定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又分别与各个重点村签定重点村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形成县、乡、村和群众“四级联动”的重点村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把重点村建设放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及时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落实扶持资金,组织各乡镇加快项目建设速度,经常深入到重点村调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均成立了由书记或乡(镇)长挂帅的重点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扶贫专干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各重点村成立了由驻村干部、村干部组成的项目实施专班,负责组织工程实施;成立了由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监督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每个重点村确定了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县直单位对口帮扶,从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扶持。有力支持了重点村的建设。
    2、科学制定规划,选择好建设项目。按照“规划由群众自己制,路子由群众自己定,项目由群众自己选,资金由群众自己筹”的工作思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动员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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