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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抓人口 及早防治促和谐

栏目:理论文章发布:2010-03-10浏览:2593下载149次收藏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已经成为了目前有些地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的出现,对女孩的健康成长,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和巩固,社会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等,将带来极大的危害和严重的后果。我省目前已经成为了全国性别比失调的八个重灾区之一,常德市虽然目前还在正常值徘徊(是全省唯一正常的市州),但也存在着很多导致偏高的不利因素,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及早防治。

    一、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及变化趋势

    1、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正常,部分县偏高

    人口专家认为: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女为100)的正常值为102-108。超过这一正常值范围,就会出现男女比例失调。据计生部门统计结果表明,全市2002年、2003年、2004年(此处为计划生育统计年度,指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2004年引用的数据为2003年10月至2004年8月,共计11个月,下同)分别为106.2、104.8和106.76,总体正常。9个区县(市)中,已有2个县越过108的上限。汉寿县2002年和2004年,分别达到了113.6和116.42,分别高出上限值5.6和8.42。桃源县2004年达到108.29,首次超过上限值。

    2、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二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近三年,全市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均保持在正常值范围,分别为103.68、102.73、104.34。二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则远远超过正常值。其中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三个年度达到了118.94、115.05和117.63。多孩(三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更高达290、178.57和178.57。9个区县(市)中,二孩及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除武陵区外,其它均偏高。

    3、计划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违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近三年,全市计划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5.69、104.14和106.2,均保持正常。违法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5.45、129.77和128.52,严重偏高。违法出生人口中,2002年9个区县(市)有7个超过108,最高的汉寿县和澧县分别达到了148.29和140.85。2003年有8个超过108,最高的鼎城区和桃源县分别达到了156.72和156.41。2004年有6个超过108,最高的临澧县和安乡县分别达到238.46、213.64。 

    二、成因分析

    常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之所以能一直在正常值范围内波动,主要有两大因素的影响:一是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已有了很大改变。据市计生委2002年开展的千户农村独女户生育二孩意愿调查反映,全市农村独女户中,强烈要求生育二孩的仅占22.74%,不愿意生育二孩的则达到了36.85%,其中计划生育工作一直处于省、市前列的临澧县达到了66.3%。市计生委在汉寿县调研时,发现一村小学一个班,30个学生中,男生只有11人,女生则有19人,也说明大部分育龄群众对生男生女已不十分看重,关心的是生育的子女是否健康、聪明。二是多年来一直执行的是有别于全省其它市州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少数特殊情况经过严格批准可以照顾生育二孩”的生育政策,当年一孩生育面大,达到了80%以上,全省最高,二孩及以上出生面相对较小。加上群众对出生人口性别选择主要在二孩及以上人口出生上,对一孩性别较少选择,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得以保持在正常值范围。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常德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已经初露端倪,部分区县(市)和特殊群体性别选择倾向还十分严重,导致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因素有:

    1、传统文化的影响

    首先是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男尊女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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