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近几年来,土地权属争议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土地争议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一大难点问题。
一、引发土地权属争议的几种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土地权属争议数量也呈上升趋势,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发生争议较多的是村与村之间、村民小组与村农民集体之间土地所有权争议和户与户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经分析,引发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由于村民委员会将“四荒”土地承包,引起的承包人与其他农民集体之间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二是农民自行开发荒地引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三是因国家重点基础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引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四是因宅基地初始登记发证不规范,引发户与户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争议。
二、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土地开发利用不断深入,争议潜在因素凸显
一些地方由于受水利、土壤等自然条件制约,形成了长期无人耕种的大量未利用。近年来,由于水利设施不断配套完善,灌溉条件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给荒地资源开发提供了客观条件。再由于种植业产值和效益逐年提高,激发了农民开垦荒地的积极性。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发展水产养殖、盐业生产及盐化工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经济效益丰厚,极大的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随着土地开发利用的不断深入,土地价值日益提高,土地财产权益也充分体现出来。村集体通过承包方式开发和农民自行开发土地的热情空前高涨,形成了新一轮土地开发高潮。未利用土地从过去的无人问津,变成了现在争夺的对象,从而,导致引发土地争议的各种潜在因素开始凸显出来。
(二)基础工作薄弱,土地产权管理不到位
由于各个历史时期土地法制不健全,多头管理,体制变更,土地权属资料不全或散失等历史原因造成土地权属不清。在《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相当一部分土地权属及其调整是由行政领导口头批准,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或手续过于简单,没有形成正式的土地权属资料。《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各地开展了土地资源详查工作,绘制了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其中对各村土地界线也进行了调绘,但是,由于当时各级领导特别是村级领导和群众市场经济意识差,对土地资源的重要程度认识不到位,在村与村之间土地权属指界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当时各村的土地权属界线与实际相差较大,土地权属仍然不清。导致无法利用土地详查的权属资料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土地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三)土地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规
对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思考
本文2010-02-21 14:09:4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6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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