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做法
情系民生 情解民难 **路管区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路管区位于市南区西中部,老式楼院多,流动人口多,重点项目多,加上许多方面利益调节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管区矛盾点凸显,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数量加大。为做好管区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预防群体性突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办事处立足管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以 “三个代表”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措施,以建设“平安青岛”、“平安市南”、“平安**”为目标,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实施“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为促进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确保管区的“三个安全”做出了积极地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到位,建立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网络机制
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既是维护管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又是提高基层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需要。因此,街道综治委从三个强化入手,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管区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综治委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各党工委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下级,逐级抓落实。在此基础上,调整充实了以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为主要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络员队伍,建立了综治工作组织网络。街道综治委不断完善处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理念,采取党政主要领导包一方、分管领导包一片、工作人员包一段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管区社会政治稳定。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员队伍。我们规定社区党委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信息员联席会议,排查调处矛盾隐患,做到街道每半月排查调处一次,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调处一次,超前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二是定期对综治信息员进行培训,党工委分批次对街道机关、驻街单位主要领导、社区干部和综治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其知晓应如何通过有关程序来解决矛盾,依法处置矛盾纠纷事宜。三是加强对综治委成员和综治干部、综治信息员队伍的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教育使综治委和综治干部既立党为公、干事创业,又执政为民、廉洁自律。
(三)强化工作协调。对我们来讲,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为此,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对我们职责范围之内的事,第一时间接待受理、第一时间承诺交办、第一时间处理办结。涉及其他部门的事情,我们主动做好工作协调,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最终达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其次,在工作方法上,我们做到“三不”,即不“压”,压的结果只能使问题更加复杂,不但不能让群众信服,还会产生反作用和抵触情绪;不“哄”,既杜绝一味的迁就、哄骗和一般的应付,避免造成更大的矛盾隐患,对于事实确凿的矛盾纠纷案件按程序依法解决问题;不“推”,推不仅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会使小问题引发为大矛盾,使简单的问题转为复杂的问题。由于工作协调到位,截止到目前为止,管区内多个突出矛盾点,已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期结案率。
二、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
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做法
本文2010-02-21 08:47:33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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