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计生工作实施意见
临河区国土资源分局2008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巩固分局无计划外生育成果,使计划生育工作始终保持先进行例,保证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特制定2008年计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十七大精神,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大力弘扬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政策,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进一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努力为全区经济文化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和高质量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法规。认真履行计划生育指标的申请、审核、上报、审批程序,真正做到怀孕有指标,生育按计划。坚决杜绝无计划、无指标生育(包括常住人口一胎,少数民族二胎,以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生育)。对政策允许,但无指标的生育者,一律按计划外生育论处。对超计划生育者,严格按照《条例》奖罚兑现。
(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率要达到100%,如出现一例无指标生育,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含停薪留职、离岗待聘的干部职工及临时工,下同)。
(三)职工、干部的受教育率达到100%,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每年至
国土局计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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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2-04 12:48:35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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