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在全省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等一会,**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好“两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讲五点具体意见。
一、关于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早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安徽实际,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进。其中,选派第三批3000名干部到农村任职,就是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把城市人才送到农村,把资金和项目引到农村,把“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中去,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和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点上求得突破,面上打好基础,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格局,整体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增强“两情”、改进“两风”,培养一支了解农村、熟悉农业、热爱农民的干部队伍。
二、关于选派干部的对象、条件和目标任务
第三批选派干部从省、市、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的内设机构中选拔。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市、县的单位纳入所在地的选派范围。考虑到实际情况,一些中央驻**单位没有安排选派干部的任务,但要继续对口联系帮扶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对这部分乡镇、村,由未安排新农村建设联系帮扶任务的省直有关单位和省属高校选派干部。
总结前两批选派工作经验,我们对干部的选拔工作提出了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各地要重点把握好三点:一是对选派干部的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选派干部要从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中选派,不从下属单位和乡镇选派;二是选派干部要有较好的素质。主要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选派干部要有一定的职级。省直单位联系帮扶的12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中,主要负责人按副县级配备的有48个,有关省直单位要选派处级干部,其它乡镇和6个示范村由有关单位选派主任科员级以上干部。各市、县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市、县的单位,要选派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后备干部。
选派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任职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选派到示范村和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的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主持村党组织的工作。无论是选派到乡镇担任党委副书记的,还是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的,都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六句话”目标要求开展工作。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要侧重抓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指导本乡镇其他选派干部抓好选派村的新农村建设。选派干部任期均为3年。
三、关于选派干部名额的分配和选派干部任职乡镇、村的确定
在分配3000名选派干部名额时,我们按各市村数占全省村数的比例,计算出各市的分配基数,同时综合考虑到各市所辖的县(市、区)数和机关干部队伍的状况,确定了选派干部分配名额。各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结合实际,抓紧将选派干部名额分配到所辖县(市、区),并落实到有关乡镇、村。
在确定选派干部任职的乡镇、村时,我
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等一会,**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省选派工作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好“两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讲五点具体意见。
一、关于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早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结合安徽实际,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推进。其中,选派第三批3000名干部到农村任职,就是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把城市人才送到农村,把资金和项目引到农村,把“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中去,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证;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和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点上求得突破,面上打好基础,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格局,整体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继续选派干部到农村任职,增强“两情”、改进“两风”,培养一支了解农村、熟悉农业、热爱农民的干部队伍。
二、关于选派干部的对象、条件和目标任务
第三批选派干部从省、市、县(市、区)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的内设机构中选拔。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市、县的单位纳入所在地的选派范围。考虑到实际情况,一些中央驻**单位没有安排选派干部的任务,但要继续对口联系帮扶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村。对这部分乡镇、村,由未安排新农村建设联系帮扶任务的省直有关单位和省属高校选派干部。
总结前两批选派工作经验,我们对干部的选拔工作提出了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各地要重点把握好三点:一是对选派干部的范围作了一定的限制。选派干部要从上述单位的内设机构中选派,不从下属单位和乡镇选派;二是选派干部要有较好的素质。主要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选派干部要有一定的职级。省直单位联系帮扶的12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中,主要负责人按副县级配备的有48个,有关省直单位要选派处级干部,其它乡镇和6个示范村由有关单位选派主任科员级以上干部。各市、县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市、县的单位,要选派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后备干部。
选派到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任职的干部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选派到示范村和相对贫困、后进村任职的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主持村党组织的工作。无论是选派到乡镇担任党委副书记的,还是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的,都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六句话”目标要求开展工作。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的,要侧重抓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指导本乡镇其他选派干部抓好选派村的新农村建设。选派干部任期均为3年。
三、关于选派干部名额的分配和选派干部任职乡镇、村的确定
在分配3000名选派干部名额时,我们按各市村数占全省村数的比例,计算出各市的分配基数,同时综合考虑到各市所辖的县(市、区)数和机关干部队伍的状况,确定了选派干部分配名额。各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结合实际,抓紧将选派干部名额分配到所辖县(市、区),并落实到有关乡镇、村。
在确定选派干部任职的乡镇、村时,我
组织部长在全省选派第三批干部到农村任职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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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1-26 07:17:11发表“动员讲话”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144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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