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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论文:九大问题拷问中国反腐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09-10-17浏览:3014下载120次收藏

摘要:近几年,反腐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央制定了若干的法律法规,大力的推行机构改革。全国上下都在尽心竭力的反腐败。但是随着中央对腐败问题的大力管制,腐败手段也不断的高明。因此,我国的反腐工作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

关键词:反腐 廉政研究 预防 群众举报

 

近几年,反腐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央非常重视,推出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党法,也大力推行了机构改革,调整机构设置成立新机构(如国家预防腐败总局);专家学者也是纷纷著书立说,献计献策;各大学也相继成立了廉政研究中心;甚至网络也成为了反腐的重要阵地,一大批民间反腐网站相继建立。可以说,全国上下都在尽心竭智地反腐败。但是打开报纸,收看电视,浏览网页,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中国的腐败问题还非常触目惊心:大案要案层出不穷,贪官职位一个比一个高,成窝成窝出现;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腐败范围越来越广,各行业各部门都难以幸免;腐败手段越来越高级、隐蔽、多样。再看看国外对我们的评价:2006年,透明国际颁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显示中国清廉指数居世界第70位,在全球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居于中上水平,但在世界大国中却居于最后的位置,和印度相当。

这不禁使人纳闷:中央下了这么大决心,推行了这么多法律法规,进行了这么多制度建设,腐败问题为什么还这么严重?原因何在?反腐出路何在?

综观中国这几年的腐败现象和反腐工作,笔者谨提出九个最基本的问题,以期引发大家对于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的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为什么大多数腐败官员都是腐败多年罪恶累累之后才被查处的?

反腐败有事前预防,事中、事后查处两种。中国大多数腐败官员都是腐败多年“五毒俱全”之后被查处的。笔者手头无全面的数据,但是看看近年来影响重大的腐败案子便可以知道所言不虚。阵良宇、成杰克、胡长清、田凤山、郑筱萸、杜世成、马向东、慕绥新、李大伦、曾锦春、赵詹奇、胡星、何闽旭、王武龙、邱晓华、李宝金、刘志华、许忠民、王昆山、祝均一(均为副厅(局)级及以上)等贪官,哪个不是腐败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才被查出来的?以阵良宇为例,2006年中央巡视组发现他的问题时,身为上海市委书记的他,不仅涉及上海多起腐败大案,严重违纪违法,而且据说涉案金额已经高达几亿,可谓是罪恶滔天,但是却一直得不到查处,而且还步步高升,坐到了中央政治委员的高位。

最典型的、最发人深思的莫过于郑筱萸案。2005年6月,郑筱萸被查处。2007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法院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贿赂达人民币649万余元。2007年7月10日,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郑筱萸接受审判距他开始腐败,已经有十年之久了。

笔者统计了2007年第二期的《蓝盾》杂志《2006年下半年查处贪官备览》一文所列数包括阵良宇邱晓华等在内的47名腐败高官(均为副厅(局)级及以上)的查处情况,发现几乎没有一个官员腐败后三年内被查处的。

这个问题的存在表明中国反腐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事后查处水平,反腐制度不能有效地及早地发现官员的腐败。这其中的症结何在,如何去预防并及早发现官员腐败,非常值得人们去思考。

二、为什么贪污贿赂案件的立案有一半以上是群众举报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权威数据,2003年到2005年底,全国检察机构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达55.3万件,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的立案数占到反贪部门立案总量的57.6%。另外,根据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的介绍,在200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有46.2%来源于信访举报。另一则数据显示我国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从这三个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因群众举报而立案的案件至少占中国贪污腐败案件立案总数的一半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众倒成了反腐败的主要力量。这个数据令人喜也令人忧,喜的是群众的维权意识在增强,群众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发展;忧的是腐败严重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数据表明,官方的反腐机构在发现腐败、预防腐败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背后隐含的可能正是反腐机构设置不合理、反腐体制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因为按理说,国家部门应该承担发现腐败线索和查处腐败问题的主要工作。

对比国外,我们知道发达国家的情况跟我们有很大的不同,发达国家无论是发现腐败线索还是查处腐败案件,主要依靠国家部门。美国也有举报制度,但是他们的举报只起到辅助作用,而不像中国,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依靠群众举报才立案调查的。美国直到1989年才通过《检举者保护法案》。

因此,反思如何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在发现腐败案件线索方面的功能,如何有效落实纪检监察部门预防、查处腐败的职能,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三、为什么贪官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   

观察这几年的腐败案子,可以发现一个规律:腐败官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先看这么一组数据:在200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报告中指出:2007年审计署审计了56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了434个二级预算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8.72亿元。

放眼望去,贪污受贿百万千万上亿的腐败官员数不胜数,随便列举一下便有:2007年12月被判处死缓的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金额达841万元;被判无期的原云南省交通厅厅长胡星受贿达4000万元,创造了单笔受贿过千万的记录;2007年被判处死刑的郑筱萸受贿达649万余元;被判死缓的重庆渝中区原区长王政受贿966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原河南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索好玺受贿236万余元;被判无期的湖南医科大学基建处处长屈大献受贿522万元;一审判处18年的祝均一受贿160万元,挪用社保金达10亿元。

为什么腐败官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我们又来看一组数据,根据《光明日报》的消息,2007年1到11月,我国财政收入达48177.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5%,预计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将超过5.1万亿元。同时,中国外汇储备2007年9月末达1.43万亿元,居世界第一位。这一切显示了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多少?腐败在多大程度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笔者认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国家经济发展不成比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远远落后于国家经济发展,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官员腐败。官员腐败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成本,损耗了经济发展成果,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社会福利的严重损失,极大地减缓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

在第九个问题中,笔者将展示学者们对腐败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估计。

四、为什么许多腐败官员一边腐败一边步步高升?

在第一个问题中,我们已经知道,中国大多数腐败官员都是腐败了多年才被查处的。他们在被查处之前,尽管已经是劣迹斑斑,却照常高升,这就令人困惑了:按理说腐败与社会主义制度是水火不容的。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容的”。但是为什么官员可以边腐败边高升?我认为这个原因仍可以归结到制度上:

第一,缺乏有效监督的首长负责制带来的只能是专断与腐败。我国宪法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构实行首长负责制。该制度规定,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行政首长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民主讨论加上首长的尽职尽责,可以保证行政组织高效廉洁。但是如果行政首长不负责,或是不民主,那他就很有可能腐败,整个组织就很可能出问题。因为行政首长对整个组织的成员都有管辖权,所以实际上,下面的人不敢也不情愿监督他,因为担心被报复、被撤职。当然也有的下属勇敢地监督上级,但是少数。对于下属和群众而言,比较可行的便是举报(这也是中国群众举报那么多的原因)。不过,举报也有风险,因为现实中很多举报人被被举报人打击、报复。同时,根据信息不对称原则,上级行政组织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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