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网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论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

栏目:医学论文发布:2009-03-30浏览:2814下载299次收藏
【摘要】现代生殖技术的问世大大冲击了人类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与此同时,也冲击了现代伦理观念,并带来了
一系列法律问题。随着人工生殖子女数量的增多,相关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因此,本文对于人工生殖的一个基本问
题— — 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着重论述了人工生殖子女的分类,相应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及权
利义务关系。同时对代孕母亲所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人工生殖;同源人工授精;异源人工授精;代孕母亲;法律
【中图分类号】d922.16; r32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4—0253—04
law status of children of artificial insemination.j1ang bai-sheng.nanjing medwd unwe~ity, nanjing city of jiangshu
province.21∞ 29
【abstract】modem reproduction technology has great impact on traditional natural reproduction as well as ethic principles
and causes many problems in law. while the number of children of artificial insenination increases,the dispute also increases.
this article made an inquiry into the position of the children of artificial insenination,espececially how to determine the relation
of the children an d their parents,and how to decide their fights and duties.it also discussed the possibility of agent mothers in
china.it shows clearly that to settle these problems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regulations of artificial insenination.it also put for—
ward the suggestion of legislation.
【keywords】artificial insemination;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a
urrog~e motller:law
人工生殖是与自然生殖相对应的概念。这种新生
殖技术是利用现代医学的最新成果用人工的手段代
替自然生殖过程的一部或全部。据世界卫生组织报
告.全世界育龄妇女中有5%~15%是不孕症,他们承
受来自家庭、社会及个人等方面的压力。因此,治疗不
孕症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自1890年美国的杜莱姆逊
(r.l.dulemson)首次将人工授精试用于临床以来,已
成为治疗不孕症的有效手段。【,]现代生殖技术的问世
和应用.大大冲击了人类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和围绕
这种自然生殖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社会观念和法律
制度。但是.现代生殖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音的同时.
也带来诸多全新的法律问题 本文拟对人工生殖的一
个最基本问题— — 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进行理
论探讨.以期为其他相关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
根据在进行人工授精时精液来源的不同.人工生
殖子女可分为两类:同源人工授精所生子女与异源人
工授精所生子女。所谓同源人工授精,是指采用不同
的形式使丈夫的精子与妻子的卵子经医疗手段实施
人工授精.也叫夫精人工授精、自体人工授精、同质授
精。所谓异源人工授精.是指用供体精子对妻子进行
人工授精的方法.也叫供精人工授精、异体人工授精、
异质授精。另外.代孕母亲(即将夫妻的授精卵或将丈
夫的精子直接植入第三人体内怀孕生育子女)实际上
是同源与异源人工授精的交叉。

、同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同源人工授精(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虽属非自然生育.但与自然生育的区别仅仅
体现在授精方式的不同上.精子的来源都是丈夫精
液,因此与其他生殖技术相比,同源人工授精引起的
法律问题相对简单。[21
一般情况下.同源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当然认为
是婚生子女,但是,由于冷冻精子技术的应用,妻子受
孕所生子女未必符合婚生子女的要件。因此,同源人
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一定认定为婚生子女.颇有探讨
的必要。我们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讨论。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经夫妻双方同意进行
aih 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这一点,世界各国法律的规定都是一致的。如法
[作者简介] 姜柏生(1963一),男,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卫生法学。
tel:+86—25—86862949 e-mai l:j1 angba1 s heng@l 26.com
[基金项目] 200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医学进步带来的民法学新问题研究—— 以高新生命技术为例分析”成果之一(批准号03bfx038)
· 254 ·
国民法典第312条规定,子女系于婚姻期间怀孕者,
夫即为父。日本民法典第772条规定,妻子在婚姻期
间怀孕生的子女,推定为丈夫的子女。台湾民法典第
106条规定.称婚生子女者,谓由婚姻关系受胎而生子
女。我国法律亦有类似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
7月8 13 《关于在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
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中指¨j,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t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
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二)在丈夫死后.利用冷冻的精子受胎所生的
aih 子女的法律地位
有关亡夫精子使用权的纠纷在各国时有发生,以
法国最为突出,而且各法院判决也不一致。如法国科
里黛叶地方法院曾判决一位妇女有权使用她死去丈
夫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技术,而另一家法院却拒绝另
一位寡妇同样的要求。f3]我国学者对此也有不同看法,
有的认为,精子不是财产,因而也就不是一份可供继
承的遗产,不能由现行继承法推定其归属。有人认为,
精子本身并无内在价值,精子本身的性质既不支持也
不排斥它的供体在死后被人使用。[41
笔者认为.如若丈夫生前,已明确表示同意妻子
使用其精子,在丈夫死后,妻子使用冷冻的精子实行
人工授精,由此受胎所生子女应推定为婚生子女,但
这里有一个法律难题,即这种情况下生育的子女,是
否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英国曾有一起案件,
1971年英国著名漫画家吉姆·卡莎丽结婚时便和丈夫
商定生育四个孩子,生育两个孩子后,丈夫于己于人
1975年患癌症,其精液存入精子库,卡莎丽在其丈夫去
世17个月后通过aih怀了第三个孩子。从血缘上看.
这个孩子是卡莎丽丈夫的亲生子女,从丈夫生前意愿
看。这个婚姻终止后怀孕出生的子女当然可被推定为
婚生子女。但问题在于,即使承认亲子关系的存在,确
认其婚生子女地位.但从现行法律找不出该子女有继
承权的依据。【5i各国继承法一般规定.继承始于被继承
人死亡之时,而继承人则应该是继承开始时就存在的
人,如法国民法典第725条规定.必须在继承开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论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
    QQ
    •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