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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重视法医的命案现场勘验

栏目:医学论文发布:2009-03-30浏览:2297下载196次收藏
【关键词】现场,勘查,法医鉴定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1—0070—01
命案现场勘验是法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但近几年没有
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有的认为法医就是检验尸体,现场勘验可
有可无,从而导致临案法医的作用被弱化和检案水平得不到提
高。笔者就此结合案例进行相关探讨。
案例介绍
【案例1】某日下午,本县一招待所客房内一80岁老妪死
于床上,刑技人员处理现场后即将尸体交由法医检验,发现:(1)
死者颈部有4道勒索(第1条为长条毛巾,其他3条为长短不一
的布条),都在颈前部打有死结,其索道间绞夹着头发和衣领等,
勒索相应处软组织出血;(2)颜面部青紫肿胀,左耳道出血,心血
呈暗红色流动性;(3)左额部有2 clti×3 cm头皮下血肿,相应处
有表皮剥脱,颜色新鲜,但颅内无异常。故认为系他人勒颈致
死,痕检人员勘验发现:门窗完好,现场不凌乱,但死者床上、床
旁地面有散在血痕。认为是工具打击所致,熟人作案可能大。
现场走访调查:死者系该招待所老板之母,平素老板之妻及子,
嫌弃老人并有打骂行为,从而将死者儿媳、孙子为重大嫌疑对
象。数天后,复核现场认为:(1)现场有死者换下衣物,死者身上
整齐地穿有3套崭新的衣服鞋袜,而与当时气候炎热比,较为反
常;(2)死者横躺于床中间,左手伸向盛有相同布条的包(其中大
毛巾证实为死者本人使用的);(3)死者枕头左侧有一片血痕,而
床头左侧地面上,尸体左侧床单上及死者左侧衣襟有十余处稀
疏并呈点滴状血痕。说明死者左耳出血后还能坐起来,低头并
有缓慢移动身体的过程,不符合他人暴力侵害所为。故此推断:
死者洗完澡后整齐地换上了已准备好的“寿衣”,躺在床上后用
长毛巾勒颈致左耳道出血(说明勒颈力较弱,致窒息时间较长而
出血),但未死,于是可缓慢地起身移到床头左侧地上包内拉出
布条再勒颈致死。同时经查证,死者当日上午在下楼时不慎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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