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狂犬病防制工作自查情况总结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农业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06〕1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全市狂犬病防制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重视部门概念配合,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工作落实
各级市委、市政府对狂犬病防制工作十分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江门市政府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各市、区也根据实际制定防控计划。将狂犬病防制工作制度化,落实各项狂犬病防控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狂犬病疫情,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识
全市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及印发宣传资料等不同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犬防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犬防意识和知识。如:鹤山市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连续5晚播放“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台山市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宣传,使得狂犬病防制知识家喻户晓;开平市充分利用宣传阵地,以电视台、报章、黑板报及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预防知识和犬伤后的处理办法。通过宣传的工作,有效地推动了我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做好犬类管理工作
我市充分认识到狂犬病的防制需依靠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努力。全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管、免、灭”等的综合防制措施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犬防措施,使我市的狂犬病防制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1、卫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狂犬病监测、防控工作
(1)做好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抓好狂犬病的疫情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的运作情况,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疫情报告制度,保证了全市疫情报告的质量。同时,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犬防业务知
市狂犬病防制工作自查情况总结
本文2008-03-04 15:21:00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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