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与公路局施工单位合同书
协 议 书
太湖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太湖县公路局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所属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对临近甲方所属开发区变电站设备造成严重的影响。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搅拌站应采取加高其围墙,生产时喷洒自来水等措施尽量减少粉尘污染。其采取的措施应只限于在搅拌站侧,并采取可靠的防止异物进入开发区变电站生产区域的措施,防止
电网事故发
供电公司与公路局施工单位合同书
点击下载
上一篇:学校内部安全教育及管理责任书下一篇:科技公司用人劳动合同协议
本文2007-10-29 14:59:00发表“合同协议”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95145.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