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知识专题讲座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某单位、某头衍)来为我们讲解物权法,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了关键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要有物权法,一部《物权法》就是一部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为什么要学习物权法?(因为不清楚你们的受众对象)
学习物权法的意义何在? ;;;;
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要达到哪几个目的)
---------------------参考材料:
怎样让百姓“读懂”《物权法》
蓝寿荣
【关键词】《物权法》;财产保护;市场经济;起点公平;法学理论
●发展市场经济需要有物权法
●百姓误解缘于法律语言晦涩
●平等保护不会损害国有资产
●物权平等有助实现起点公平
一部《物权法》,从起草到审议,耗时13年,跨越了九届、十届人大,召开了100次座谈会,审议了7次,公开向社会征集到1万多条意见,还专门召开立法论证会。引起的社会各界关注前所未有,在中国立法发展史上也是空前的。
《物权法》讨论中,发表的各类相关文章数不胜数,辩论的问题也五花八门,其中老百姓的误解和民法专家的无奈最为有趣。从某些老百姓也包括一些非法学人士的角度看,你们煞费苦心通过《物权法》,就是想保护贪官污吏的不义之财、保护国企领导侵吞国有资产的财产、保护偷盗抢骗者的非法财产,我们老百姓只有一丁点儿的生活必需品,费得着你们这么劳心吗,你们这是在为富人制定财产法。民法专家无奈,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发展市场
物权法知识专题讲座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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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7-06-12 13:50:00发表“会议主持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89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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