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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纳税服务的认识

栏目:党政司法发布:2007-06-11浏览:2515下载154次收藏
 一、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一是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多年来,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升到法制化的层面。二是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三是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
    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没有建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二是尚未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形式不统一。二是个性不鲜明,没有特色,不能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三是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缺少长效发展机制。四是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思考
    优化纳税服务,应以税法为基础,以征税人主动服务为特征,征纳双方责权利相对称,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优化纳税服务,要紧密联系实际,以创新为灵魂,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改变原有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方法,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创新税收征管手段,拓展税务服务职能,真正能够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形势的需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面更新服务观念。必须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把税收服务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一是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寓执法于服务中的意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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