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委发[2006]9号)和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建法[2006]13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我省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以及省委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建设事业的提出的发展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对“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在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进全省建设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我省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适应我省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满足我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建设行业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技术、注册执业人员等)和建设领域广大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建设系统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建设领域各类企业经营管[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理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是做好普法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普法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要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实际及阶段性中心工作,精心安排和努力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要突出以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执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促进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执业。
2、坚持贴近群众,普治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出发,围绕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推进公用事业改革、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切实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真正做到普治结合。宣传教育形式要通俗易懂、为群众喜闻乐见,保证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反映,并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坚持求实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改革情况,不断更新法制宣传理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在规律,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使普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4、坚持贴近实际、学用结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制定普法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学用结合、边学边用,努力提高普法教育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基础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工作。要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宪法意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法治观念,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否尊重和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二)要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权力、行为的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上述法律,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要深入学习宣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招标投标等专业性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节水、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及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观念。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自己的业务特点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人员参加建设领域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建立相关的学习培训考核制度,将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情况与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挂钩。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守法诚信建设。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
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本文2006-11-30 11:44:00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75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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