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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新农村建设动员暨农村干部培训大会上的讲话

栏目:动员讲话发布:2006-11-10浏览:2755下载224次收藏
同志们:     根据县委的安排,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动员会和培训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的形式,把从党中央到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指导思路和发展构想以及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大家作一交流和探讨。 [找文章到大秘书-/www.damishu.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下面,结合平时工作中对新农村建设的思考,结合县委对新农村建设的想法,结合前段时间我在中央党校培训的一些体会,我讲四方面内容: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长期性;二是国外以及全国各地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三是我县怎样开展新农村建设;四是新农村建设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长期性     新农村建设不是一个新课题。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晏阳初、梁漱溟为代表的现代或传统知识分子,就推动了乡村建设和农村复兴运动。晏阳初1928年在河北定县启动的乡村改造试验,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农民开展“四大教育”,即文艺教育、计生教育、卫生教育、公民教育。对旧中国乡村建设影响最大的著名学者梁漱溟,1931年在山东邹平县进行的乡村建设试验也是以教育为主要内容,对整个县级行政体系实行教育机关化,以教育代替行政力量。建国初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党提出并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实验,全国涌现出了大寨陈永贵、“江南大寨”吴仁宝等一批先进典型。如陈永贵带领大寨群众以“愚公移山”的气概,先治坡、后治窝,取得了显著成效;华西村上世纪60年代建村之初,就确立了“十五年将华西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1970年代前期就实现了“亩产超吨粮”,全体村民就都搬进了集体建的设施齐全的新瓦房。去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目标,它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战略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贡献。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大家都知道,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着眼于所有城镇乡村,重视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这就要我们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好农村这个最大的生态屏障。如果脱离农民群众的愿望,忽视农民群众的利益,发展就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如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村生态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样,具体到我们泽州县,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争先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快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全力实施好“153”发展战略,奋力建设全面小康冲刺全国百强。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国内发展历史经验表明,能否保持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如韩国、日本、欧盟等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但也有一些国家如拉美国家等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人口过分向城市集中、形成了数量庞大的城市贫困阶层,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明显倒退。比较典型的国家比如巴西,这个国家的城市一方面是高楼林立,像现代化的都市,一方面有大量的贫民窟,大量的贫民阶层存在,反差很大。还有印度,工农城乡差别也很大。在这些工农城乡差别很大的国家,就无法实现现代化。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二元结构明显的发展中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必须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一个时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变化,就是从农村先开始的,发展到现在,我国的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城乡发展出现了很大的反差,城乡差距、工农差别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还在拉大。集中表现为“六大反差”: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存在巨大反差。农民增收困难,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以来的一个突出问题。虽然这两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仍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都在继续扩大。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22∶1,绝对额相差7328元,占总人口60%的农村人口只购买了不到1/3的消费品,30%的城市居民却购买了2/3以上的消费品,大量的消费品流入到了城市。而且这是绝对额的差距,实际上,城市居民带上福利等的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比例达5:1,也就是说,五个农民的收入才抵得上一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有专家称,目前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总体上至少相差10年以上。     二是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巨大反差。我国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更大。一方面是城市高楼林立,大学校、大医院到处都是,一方面是农村上学难、看病贵、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相当突出。2004年,占总人口6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23%的全国义务教育经费,仅享有25%的公共卫生资源。农村文化事业相对落后,农民文化生活相当贫乏。     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和面貌存在巨大反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农村尽管也有很大发展,但仍显得明显滞后。目前还有一些农村通不了路、打不了电话、看不上电视、喝不上干净水。2004年,就全国来讲,有46%的村没有自来水,4%的村不通汽车,7%的村不通电话,相当多的村没有卫生厕所、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是城乡财政支出存在巨大反差。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增加较多,但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相比,与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990-2004年的15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长率有10年低于国家财政支出增长率。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1990-1994年在9%至10%之间,1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     五是城乡信贷存在巨大反差。长期以来,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和乡镇企业贷款难,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2005年底,农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8%,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4%,均远低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     六是城乡投资存在的巨大反差。近些年,城市建设资金增加,城乡投资差距不断扩大,农业和农村发展后劲不足。1997-2005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连续9年低于城镇;农村与城市投资比连年递减,从1996年0.30∶1下降到2005年0.18∶1;农村投资占总投资的份额连年递减,从1996年的23.3%下降到2005年15.2%。     拿我们泽州来看,也是如此,尽管这几年我县农村取得长足进步,走在全省前列,走在中西部省市前列,但城乡差距还是显而益见的。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218元,城镇居民收入为8975元;医疗条件方面,农村每千人有病床1.15张,医生2人,城镇每千人有病床3.53张,医生5人;通讯实施方面,农村每百户有电话20部,互联网普及率为10%,城镇每百户有电话80部,互联网普及率为95%。再从全县从业人员和产业结构来看,2005年全县从业人员21万人,其中一产12.6万人,占60%,二产4.4万人,占21%,三产4万人,占30%;2005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6:64:30。这也就是说,全县60%的一产从业人员创造了6%的总产值,40%的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创造了94%的总产值,而且一产从业人员全部分散在乡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大部分集中在城镇。再从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来看,18至60周岁的劳动力达到小学文化程度的11.22万人,占27.03%;达到初中文化程度的21.28万人,占51.27%;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为9.01万人,占21.7%。这就意味着新农村建设是由以初中生为主体的农民来完成的。     由此可以看出,城乡差别巨大。如果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不能摆脱落后面貌,我们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让改革开放的现代化成果由亿万农民共享。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目前不少城市的发展水平已经接近或达到一些发达国家水平,但农村却还有一些地方通不了路、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喝不上干净水。现在,我国的城镇化率为43%,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全国也还有6亿左右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民依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社会群体。如果农业问题解决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为此,党中央反复告诫全党和全国人民,“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越是改革开放,越要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只有统筹抓好城乡发展,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持久动力。经济社会的发展靠的是投资、出口和消费“三驾马车”,但支持我国经济发展却只有投资和出口两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外部投资,连年增长,特别是在“十五”期间达到23-24%,过高的投资带来的投资热,比如房地产热、钢材热、电解铝热、水泥热等,这些投资过热会带来产能过剩,如果国家一直靠投资拉动,势必会造成通货膨胀,势必会造成经济危机。还有我们的经济外向度已经达到50%,有的统计数据达到70%,“中国制造”已经走遍世界各地。但我们经济发展的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根本上最不希望看到中国的崛起,所以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抑制、制约我们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贸易磨擦将越来越多,对经济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讲,对于我们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扩大国内需求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为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决定必须启动内需。内需在哪儿?在我们广大的农村,农村是个大市场。目前农村的消费市场跟城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大大释放消费潜力,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因此可以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保持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     第五,建设社会主义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是农民。而8亿多农民中有5亿多是富余劳动力。解决5亿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促进农民增收,扩大8亿农村人口的消费需求,解决好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问题,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难题,也是最大的任务。特别是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过去的农村催粮、计生、要款“老三难”问题,转变成了土地征占失地农民安置、农村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障“新三难”矛盾,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因素;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对这样的一些问题,在现阶段,单纯依靠支出财力,不可能马上解决,在短时期内也不会有所缓和。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的奋斗目标,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的建设等方方面面的综合要求。换句话讲,由于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党中央作出了我们国家总体上处于“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时期,我们有能力把农村的事情做好,也应该做好。所以讲,党中央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到新的阶层理论,是科学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国外以及全国各地是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的     开展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规律,是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纵观世界各国和我国部分地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历程,大多走过了大相径庭的路子。     从国外的情况看,世界上每个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都把开发农村、解决薄弱环节作为整体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举措。它们都是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国家投资为主导,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农村的基础设施改造,带动新农村建设的。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国外几种新农村建设模式:     (一)欧盟的促进农村发展经验。欧盟从1962年开始实行统一的农村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价格,提高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在具体政策上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市场支持措施。具体做法是:政府对于各种主要农产品制定出一个保护价格;保护价格每年确定一次;同一产品在欧盟内部各个国家的保护价格水平相同;政府出资按保护价格买断产品,并退出国内市场流通;政府付费委托储藏;保护收购总量无上限,有下限。第二,政府公益服务措施。西欧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对农业的公益性服务,包括农业研究、农业推广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等。第三,农业基础建设投资扶持政策。西欧在帮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方面,通过提供购买补贴和贷款优惠,长期以来给予了大量的支持。第四,政府的直接补贴政策。由于农业是低效产业。从1992以后,欧盟为减少农民因供大于求而造成的损失,引入了直接补贴政策。欧盟的农业政策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表现在生产总量、贸易额、单产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     (二)韩国的新乡村运动。上世纪70年代,韩国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工农、城乡发展严重失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在1970年4月,韩国政府开始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基本动力和纽带,带动农民自发的家乡建设活动。韩国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的“新乡村运动”,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成功模式。     韩国新村运动分为五个阶段:(1)基础建设阶段(1971-1973年),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2)扩散阶段(1974-1976年),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基础阶段、农民居住生活条件的改善,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3)充实和提高阶段(1977-1980年),推进新乡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特产农业上;(4)国民自发运动阶段(1981-1988年),在这一阶段,政府大幅度调整了有关新乡村运动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乡村运动的民间组织;(5)自我发展阶段(1988年以后),政府倡导全体公民自觉抵制各种社会不良现象,并致力于国民伦理道德建设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在不同阶段,政府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称赞。     其主要做法体现在改善农村公路、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推动农村电气化、让农民用上自来水、推广高产水稻品种、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协组织和兴建村民会馆等八个方面。2004年6月,韩国又发起了“一社一村”运动,就是一家公司、企业自愿与一个农村建立交流关系,对其进行“一帮一”的支援。三星、现代、韩国电力、韩国通讯、浦项钢铁等大型企业带头,政府部门也积极参与,迅速扩展成为全社会参与的支农运动,农村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三)日本的新农村建设。相对于欧美诸国,日本有着与中国国内更为相像的地方,表现在传统文化、人口分布、建设历程(战后起步)等方方面面,而且日本在资源贫乏基础上的经济振兴更是为世人所称道。半个世纪多的时间里,日本农村从初期较大的城乡差距,发展到中期的城乡一体化,再到如今的更高层次的追求农村生活魅力、谋求可持续发展,充分展示了日本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进程。日本开展新农村建设,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61-1998年):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村发展。二战后,因经营规模狭小、技术进步缓慢,严重阻碍了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户收入的增长。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农业人口急剧减少,工农和城乡差距日益扩大。于是,为了缩小工农和城乡差距,日本政府从1961年开始,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等一系列法律,并修订了《农地法》和《农振法》等法律。基本思路就是从产业振兴角度切入,以促进农业发展为主线,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主要内容都是围绕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率,扩大农户经营规模,增加农民收入,以缩小工农产业和城乡收入差距。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从农业角度涉及了农村发展问题,但并没有系统、专门的内容关注农村建设问题。     第二阶段(1999年以后):农村与农业并行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农业面临食物自给率明显下降,生产成本高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农户经营规模小,兼业农户占主体地位,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山区农村经济衰退等一系列问题的挑战。于是,在旧《农业基本法》的基础上,从1999年起,日本又出台了《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以及《山区振兴法》等配套法律,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支持山区半山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政府对山区农民的粮食生产给予财政补贴,此外,还对山区农民发放直接收入补贴,以免农民荒废农业生产。     二是大力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吸引年轻人留在农村和新的农业劳动者进入农村。     三是制定地域性的产业重振计划,推进农村、山村及渔村地区振兴。充分发挥各地特色,通过自主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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