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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栏目:调查报告发布:2006-08-25浏览:2633下载134次收藏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不断下移,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灵台县一些地方已得到了全面发展,其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已得到充分扩展和转变,为推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深入开展起到了指导和引路作用。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还遇到了不少阻力和困难,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尝试、总结完善。 [大秘书网文章-http://www.damishu.com 大秘书网 帮您找文章]

一、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仍有差距。一些乡、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不可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缺少群众基础,条件不成熟,不符合实际。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规范。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过分强调村民的违约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约行为频繁,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计生部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但在村、社、组计生干部的报酬落实上仍显不足。乡计生专干岗位津贴每月30元,是岗位津贴行业中最低的,村计生专干每年1200元,社宣传员每年120元,自管小组长每年360元,按天平均分别仅为3.3元、0.33元和0.98元,报酬水平偏低。同时村级没有任何活动经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是村民参与意识不强。当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虽经多方宣传,但一些群众对村民自治工作仍漠不关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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