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为树立机关形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制度
镇机关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 每天9:30上班,4:30下班,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早上9:30以前,下午4:20—4:30。农闲季节周一至周五的赶场天全体机关干部分别按所属关系分别在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签到,签到表册必须在早9:35和下午4:35报综合办;周一至周五的其他天每个站、所、办在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安排不少于2人值班(各、站、所、办本星期的值班人员名单必须在上一星期报综合办备案),并在综合办进行签到值班;如遇双休日的赶场天,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如属领导安排进城和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提前告之综合办)。中心工作期间,上班时间严格按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
上班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室从事娱乐活动,禁止嬉戏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旷工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除30元,三个迟到计一个旷工,三个早退计一个旷工。由办公室累计后通知财政所执行。年旷工达6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和进行职称进级。
二、值班制度
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为班,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为综合办公室,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准时到班,认真履职,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班,须请人顶替。不履行职责的处以30元罚款;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每位值班人员处以50元罚款,带班领导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
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2006-07-23 12:42: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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