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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书

栏目:模板范例发布:2006-06-01浏览:2106下载300次收藏

商标异议答辩人:xxx  住所地:
商标异议人:xx电视台  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
  商标异议答辩人xx自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转发的xx电视台所提出之对xx商标申请的异议后,答辩人认为xx电视台显然是错误的理解了商标法以及其自身所开办的节目的法律地位。答辩人认为xx电视台的异议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如下:

  一、xx电视台所xx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商标,也不是xx电视台经合法申请所持有的注册商标,其法律性质和地位显然不具有商标的特性。

  1、根据《商标法》第三条之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而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可以肯定的是:首先,xx不是商标,也不具备商标的法律实质条件;其次,xx电视台既不是产品的生产商也不是服务提供商,自然也更不可能是集体或证明商标的商标主体。

  2、商标异议人xx电视台在异议书中第x条意见将xx认定为是驰名商标,令人十分惊异!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既然没有xx这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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