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镇郊结合部宅基地的管理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人们“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惜土意识普遍增强,乱占、滥用土地等各类违法用地现象正在逐步减少,但在镇郊结合部居民建房用地情况却令人担忧。
1、现状:
1.1 “超批、超标”极其普遍
无论是在过去按人口、户口性质确定的老标准,还是现在按户型确定的新标准,结果都有95%以上的住户超批或超标。
1.2 “未批先用”有令不止
虽然“依法用地,凭证用地”的舆论宣传已是家喻户晓,但在镇郊结合部建房,“未批先用”现象却远远多于广大的农村,仅在县城掘港规划区内10个村,从2001年5月“停批”个人建房用地四年来,就有高达1000多宗的无证建房。
1.3 乱搭乱建屡见不鲜
未批先用,违章搭建现象在镇郊结合部到处可见。他们以全民创业为名,在家前屋后随意搭建,实际上这些房屋均用来非法出租,这在县高级中学和一些工厂附近显得较为突出,多的一户达10多间,用地超过300平方米,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1.4 “非法转让”死灰复燃
城镇居民通过各种手段,向农村村民购买旧房、建房用地手续或宅基地、承包地擅自建房的现象,先后虽然经过1993年、2000年、2003年三次大清理,但这种非法转让现象并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根本解决。在县城镇郊结合部,不到两年时间,又出现了数十起非法转让现象。
产生上述种种违法用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2、成因
2.1 法制观念淡薄
不少人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只知道杀人放火、抢劫是违法行为,误认为乱占、滥用耕地、非法出租、转让等行为不属违法行为。“在我自己的宅基地内、自留地上、承包地内,我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殊不知,这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也违反了《规划法》,同时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属未经有批准权的行政单位的行政许可的擅自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2.2 规划不合理
在镇郊结合部的住宅小区,规划部门划定 的整齐划一的格局,它仅保障任何一户宅基地都不可超过其标准,没有考虑到绝大部分的宅基地远远达不到其控制标准,这是造成宅基地超批、超标的客观原因。这就形成“不用白不用”,他人、国家又无法使用的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
2.3 执法难,难执法
当第一幢无证建筑破土动工时,当首例非法转让土地交易悄悄敲定时,当周边的人群尚未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时
浅谈镇郊结合部宅基地的管理
本文2006-01-17 23:34:00发表“城建环卫”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46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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