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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年终总结发布:2022-12-10浏览:2596下载276次收藏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各项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八五”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用法治思想指导全市三农工作,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对基层的指导,砥砺奋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会议等各类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其中,党组会传达学习2次,党组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2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牵头开展“完善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持续加强6+18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着力推动茂名农业高质量发展”等两个课题的“深调研”。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锚定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任务,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一是注重干部学法用法。制定《茂名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2022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并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学法考试成绩平均分90分以上。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培训共120人次。二是注重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5月24日,我局在电白区林头镇槟榔村委会广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约50人参与。通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进农村”,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为切实做好我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制定《茂名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司法行政部门配合、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利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人才培养项目资源等,加快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10月26日在电白区组织开展了一期市级培训班,以涉农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邻里矛盾、防诈骗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确保示范户能尊法学法,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守法用法。目前,全市共培育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2323户,覆盖1323个行政村,覆盖率77.55%,超额完成覆盖率50%的培育任务。四是积极配合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立法工作,今年以来,回复涉及我局的征求意见稿有:《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送审稿)》《茂名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送审稿)》《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对于每一次立法征求意见,我局均根据自身职能,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综合分析,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严格按照市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要求,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今年以来,没有行政相对人就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我局提出的行政诉讼。

  (四)积极学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我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印制宣传资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资和农机下乡活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增殖放流活动、扶贫济困日、荔枝产业大会、农展会、培训班等重大活动,设置普法咨询岗、制作普法展板、编发普法资料、悬挂普法横幅等,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宣传。每年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茂名广播电台《与法同行》直播节目和市普法办组织的“民生与法治”宣传活动,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例,宣传《民法典》《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11月7日,我局兽医与屠宰管理科和局属单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上线“与法同行”广播电视节目,讲解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接受群众的咨询,并对个人动物防疫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限制跨区调运又有哪些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取得执业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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