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晒粮致人摔死,责任谁来担
案例简介
秋收时节,丁某将黄豆杆晾晒在路上,并用石块将黄豆杆和其他路面进行间隔。王某骑电动车行驶在此路上,避让不及撞上粮食和石块,摔倒之后滑行了六七米。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鉴定,王某死因系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王某子女将丁某和涉案地区的交通运输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至该市某法院,要求赔偿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44万余元。
◎案例分析
丁某在道路上晾晒粮食,阻碍道路正常通行,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王某在乡村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丁某晾晒粮食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受害人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受害人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戴安全头盔,快速驾驶车辆,未对路邊晾晒的粮食避让,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同等责任。
涉案道路属于乡镇政府所有,乡镇政府对涉案路段具有养护管理责任,因此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涉案地区的交通运输局和村民委员会对涉案道路没有养护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丁某赔偿王某子女各项损失13.4万余元,乡镇政府赔偿8.9万余元。(据洪湖市司法局)
路边晒粮致人摔死,责任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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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2-11-06 09:09:47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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