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三制”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管理
三承诺 三考评 三挂钩
林州市实行“三三制”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管理
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后,一大批敢想敢干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级班子,给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部分农村干部缺乏自我约束力,压力感不强,有的农村干部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的疲于应付,精力不集中,主观能动性不能有效发挥;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把为群众办事喊在口头上,行动上落实不力;有的甚至无所事事,得过且过,一年到头面貌依旧。针对这些现象,林州市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农村“两委”班子和“两委”成员中实行任期创业目标承诺、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平时重点工作目标承诺三项制度,并通过班子自我评价、群众民主测评、上级党委考评方式,加大对承诺落实情况考评力度,并就考评结果与村“两委”班子的格次评定、工资报酬、政治经济奖励相挂钩。具体内容是:
一、实行三项承诺,明确目标强责任
1、任期创业目标承诺。支、村两委换届后,村两委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研究制定本村3年内发展规划,明确本村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村镇规划、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总体目标,明确“两委”成员在任期内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并将支部、村委任期总目标及“两委”成员个人任期目标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采取在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上承诺,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广播、文字宣传等形式向全体村民承诺。
2、年度工作目标承诺。每年年初,依据上级党委、政府下达本村的工作目标,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基础上,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明确本村年度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争先创优等方面的具体规划及目标,明确“两委”成员年度责任目标,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后,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在村醒目位置张贴责任状等形
实行“三三制”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管理
本文2005-10-21 14:02:00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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