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颜承法 冯继伦
摘要:依据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理论,我们通常将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将其分为施工前的监督管理、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阶段。只有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才能真正推进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多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完成了监督方式从核验制到备案制、监督机构从责任主体到执法主体等重大转变,监督效能不断提高,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我国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相对于当前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制约了监督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和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监督管理任务
世界各国政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程序性的监督,一种是实物性的监督。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实物性监督,并依据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理论,我们通常将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监督管理、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阶段。
1.1 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堪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堪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堪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1.2建筑工程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针对施工现场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的主要部位。并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检查,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
1.3建筑工程竣工后的监督工作。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企业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包括所有既有建筑):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
二、新形势下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创新监督模式,完善监督机制 突出监督重点,逐步推行差别化管理。
在质量监督工作中有所侧重,要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项工程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在工作方法上,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推行差别化管理。在工程类型上,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和中小学校舍等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监在技术风险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质量监督,注意抓好技术风险较大的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等部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的监督检查。在企业类别上,要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检查。
2.2按照住建部5号令的要求强化对各质量主体行为的监管。采取信用评级制度,对建设质量主体及相关机构(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圖纸审查及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定期进行评价,特别是对现场监理机构,项目总监不到场、专业监理结构不合理、监理人员不持证上岗等行为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对严重违反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亮红牌并进行处罚。
2.3坚持样板引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在设计阶段,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在审图阶段要求审图单位重点审查质量通病防控措施是否得当;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检自查;监理单位应该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进行严格的旁站监理;在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环节,对照《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实施方案》,重点检查质量通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与实际不符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并对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通报、约谈、记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2.4严厉打击资料作假行为。根据工程资料形成的特点,狠抓监理职责履行情况。具体措施一是针对工程资料中的管理资料,严格执行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单位总工审批、总监审核的三级审批制度。二是针对工程资料中的质量保证资料,由监理工程师针对施工单位材料员的进场台账,编制见证取样台账,防止施工单位在材料合格证和二次复试报告等原始资料上弄虚作假,保证进场材料合格证明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三是要求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工程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监督施工单位技术员、质检员、放线员等专业人员,对隐蔽记录、检验批质量评定、测量记录等实测实量形成的原始施工资料如实记录并及时移交资料员归纳整理。四是实行资料员持证制和坐班制,通过指纹考勤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质检员、技术员、资料员常驻现场,确保工程资料真实可靠。
2.5提高检测信息化水平。一是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和动态核查工作。重点检查检测人员、设备、环境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对不符合的停业整顿;对出具虚假报告的,给予停业整顿乃至提请上级部门吊销资质的处罚。二是提高检测信息化管理水平。要求检测机构试验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力值数据自动采集上传装置两套新设备,自动生成检测报告编号,确保检测行为受控。
2.6加强商品混凝土企业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的要求,增加对商混企业的检查频次。二是加强对商混企业实验室从业人员的考核及培训,要求一律持证上岗。三是对商混企业进场材料进行抽检,并对其各种配比进行复配及校正。
2.7加强工程质量创优的监督管理。对创优精品工程的监督,重点是引导督促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创优工程策划,针对其质量控制计划安排专业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2.8强化社会监督。住宅工程继续实行主材公示、永久性责任铭牌、住宅开放日、业主参与分户验收、“温馨提示”等制度。组织已交工楼盘质量回访活动,组织住宅开放日和业主参与分户验收活动,使业主提前验房;并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竣工验收程序和接房的注意事项。
三、总结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虽然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但履行的是行政管理职能,本质上仍然属于行政执法机构 因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的精神,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为依据,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核心,以创新监督机制为动力,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为手段,以保证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为基础,以提高用户满意率和精品工程率为目标,才能真正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地稳步持续提升。
参考文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二〇一〇年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日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研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二〇一二年第十一期 李文超
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本文2022-11-02 17:45:09发表“城建环卫”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897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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