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白人性的渊源、内涵与当代论争
牛忠光
(江汉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56)
20 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学术界跨越教育、历史、法律、文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女性研究等学科对白人性进行研究。此类研究的核心概念白人性业已成为美国社会的流行话语,是人们理解当下美国身份政治、政治极化乃至其社会撕裂的明镜。然而,国内学界截至目前对此仅有几篇基于文学视角的分析,而未见系统性研究,且对白人性的理解和译介存在模糊之处。因此,通过对白人性的意义辨析和梳理,分析美国白人性的背景、渊源与建构路径,揭示其内涵特征,并基于此探讨美国社会对何为白人的争论,有助于人们认清和理解当下美国社会的真实种族图景。
一、国外对whiteness的释义及国内译介辨析西方学界一般认为whiteness的概念在奴隶制时代由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引入美洲,最早是殖民者将其自身与奴隶区分开来的身份界定,因而该词在使用之初便有意创立一种社会等级秩序,即界定哪些人是拥有特权的,哪些人是“财产”或“二等人”。因此,这一概念从具有现代意义伊始,便与压迫有色人种的压迫者角色密切联结,是一种基于体表特征、排他性的、具有不公平特权化的分类。美国社会学学界普遍将其视为与拥有白肤色的白人种族相关的一套特征和经历,将之视为社会建构产物,是与对非白人群体的“他者”建构历史直接相关。美国国家非裔历史和文化博物馆也采纳学界对该概念的认知:“白人及其习俗、文化和信仰作为所有其他群体进行比较的标准……在整个美国历史上,其创造了一种文化,在这种文化中非白人被视为低人一等或不正常的人;这种白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也是一种社会机制;赋予白人优势,因为他们既可以通过感觉正常,也可以通过被视为正常来驾驭社会;视自己为白人的人很少需要考虑自己的种族身份,因为他们生活在白人已经正常化的文化中。”尽管美国学界也存在将之直接等同于白人种族身份认同的偏颇,但总的来看whiteness本身附着3层核心含义即种族身份认同、种族偏见和种族特权。
然而,当代西方语境之下的whiteness概念还未能引起我国各界的广泛关注。首先国内网络词典均将之释为表面的物理性含义“白”,而仍未关注到其社会含义,尽管诸如韦氏词典已列出该词在种族方面的含义。如前所言,国内学界对whiteness 理论观察也很少。在笔者所见涉及该术语文献中有历史学者注意到了美国学界的相关研究,但称之为“白肤色”,而国内文学研究者则将之与广受关注的黑人性相对应,称之为白人性,但更多人在涉及该词时大多直接代之以白人。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该词的新含义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成为美国社会流行话语,跨国传播的即时性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则是其自身丰富的含义使然。通过对美国白人问题的详细考察,对照西方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族群性研究话语,以及国内对黑人性研究的传统,笔者建议将该术语译为易于避免语义含混的白人性一词。
二、美国白人性的源起与建构当代社会,“白”一词与种族相关联已毋庸置疑甚或不言自明,然而这一语义联结并非自古便有。国内外学界普遍认为,尽管种族和肤色偏见在古代世界已存在,但是以白色和黑色区分人类的种族概念却是人类的近现代发明,而与之相关的种族主义一词更是直到20世纪初才首次出现。在欧洲殖民主义对外扩张、奴隶贸易、近现代全球人口洲际流动以及美国黑人奴隶制存废过程中,美国白人的种族意识、身份认同以及文化表征历经不断建构。
首先,基督教教义所宣扬的黑白肤色二元对立思想与欧洲殖民主义共谋而构建的现代种族主义为美国白人性之根。欧洲基督教《创世纪》中的“含的诅咒”论宣扬诺亚儿子含受诅咒而成为黑肤色,并且含的黑肤色子孙被上帝处以被奴役的惩罚,这为白与黑肤色意识的种族隔离思想以及白肤色优越、黑肤色低人一等的种族主义观点打下了基础。随着15世纪近代欧洲对非洲黑人奴隶贸易不断扩大和对外殖民扩张,黑人奴隶及其被附加的种族主义思想已传播到美洲,到16世纪中后期英国殖民者加入非洲殖民贸易时,黑肤色是永远低人一等的种族主义思想已广为流传,并最终影响到了美国的殖民者。17世纪前半叶移民到北美殖民地的许多传教士、政治家和学者也公开宣扬“含的诅咒”论贬低黑人。1619年8月第一批黑人奴隶被卖到美国时,白与黑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以及黑色“污秽”、白色“纯洁”的种族不平等意识已经根植于美国殖民者头脑中。17世纪末18 世纪初美国殖民地立法者还通过立法和基督教禁止白人女性与非白人男性交往,并且将白人奴隶主与白人穷人团结起来,剥夺黑人财产权、诋毁自由黑人“懒惰成性”、将黑人贫困归咎于黑人低等,在所有白人中根植黑人不同的肤色差异意识。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家们更是宣扬“白人是理性的而黑人是无知”的观点,同时欧洲社会赞美白人最完美身体和肤色的言辞俯拾皆是,极力将种族不平等合理化。所有这些使得美国独立时以白人种族优越为本的白人种群意识已在美国民众心中固化。
其次,美国黑人奴隶制以及吉姆·克劳法从制度层面结出美国白人性之果。1776年美国独立前夕,南部6个蓄奴殖民地已基本确定黑人奴隶制,虽然身为奴隶主的托马斯·杰斐逊依然将“人人生而平等”和“自由”写入《独立宣言》,但当时美国建国革命者心中“平等”和“自由”的对象并不包括黑人,这从1787年制宪会议上威尔逊提出的所谓“五分之三条款”得到更进一步印证,即被奴役的黑人等同于其他所有人的五分之三,无论是同化论者还是种族隔离主义者,均站在白人种族优越的视角认为黑人是低等的。而后从首部《归化法案》将所有黑人和印第安人排除在公民身份之外,到1850年《逃亡奴隶法》,再到美国内战前夕包括林肯在内的美国白人政治精英的种族主义言行,人们看到的是从脱离英国独立伊始,美国就故意将白人占主导地位的种族主义等级制度设计成为其国家结构的一部分。基于白人至上的意识形态和实践,国家地位、土地及其所有资源的利益被明确认定为只为白人而存在。美国宪法是在白人至上意识形态下专门为白人撰写的。在宪法通过1年后,美国建国者们建立白人国家的意图更加明确,要求美国的新公民必须是白人,即1790 年国会将入籍限制为白人。尽管此后入籍条件有变化,但这一获得公民身份的种族先决条件持续了一个半世纪,直到1952年才从法律条文中移除。在对黑人的奴役和不断污名化过程中,美国白人的优越性意识不断被强化,甚至种族肤色意识远远超过其阶级意识。
最后,除了上述宗教、殖民主义、奴隶制度以及种族隔离法律的根源性影响,美国的排外主义传统以及白人至上组织也对美国白人性的生成起到推波助澜和凝固化的作用。从美国建国开始,受到肤色意识、族际世仇、阶级偏见、宗教矛盾、国际战争冲突等综合因素的排外主义也显著地影响到美国白人性的建构。尽管当时在美国,绝大部分人都是新教徒,但在当时英国殖民者的眼里,甚至连德国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就连奉行实用主义态度和包容性强的本杰明·富兰克林也曾怀疑德国人和其他欧洲人到底算不算是白人。到19世纪中后期及至20世纪上半叶,美国新教白人种族主义者极其恐惧和排斥来自爱尔兰、德国等东欧和东南欧的白人新移民,认为这些移民会破坏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体的美国白人的优秀素质,甚至当时有人认为在爱尔兰人和黑人之间存在着许多明显的相同之处。美国内战后出现的以三k党为代表的白人至上主义组织宣扬白人优越论,采取极端恐怖主义种族暴力方式,捍卫白人特权,对有色人群进行种族迫害。三k党与其后陆续出现的新纳粹党、民兵运动、基督教认同教会等组织,以及本世纪那些宣扬白人至上主义的新兴网络媒体,将种族差异绝对化,明确界定白人种族认同,在争夺物质资源和社会地位的过程中将白人身份作为工具性分类,强化了美国白人性的白人至上特性。
三、美国白人性的内涵:认同、偏见与特权(一) 作为种族身份认同的白人性认同不仅是个体意识范畴,而且是一种社会文化构建,涉及自我的认知以及被“他者化”的过程。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近现代史中,“他者化”的对象通常是曾受西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压迫和奴役的少数族裔或第三世界国家,或者是某个社会中受占主导地位的群体支配而处于附属或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美国白人未曾有显著被公开“他者化”的遭遇,但其作为一个种族或族群的身份认同却是在对其他少数族裔的“他者化”过程中形成的。然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欧洲新移民的涌入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等因素影响,美国社会对何为白人的界分标准出现争议,因为肤色难以区分旧欧裔白人后代与新欧裔移民,前者质疑后者对美国的忠诚度并对后者存在明显的文化种族主义歧视,因此这时美国白人身份认同体现出种族认同与族群认同的双重特征。然而,随着欧洲新移民很快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自20世纪90年代迄今美国白人中很少再有人被称为“欧裔美国人”甚或更具体诸如“英裔美国人”“苏格兰裔美国人”“意大利裔美国人”。人们谈论美国族群文化时,似乎只是某些边缘群体的属性,而通常不将欧洲各民族文化列入其中,欧裔美国白人认同及其文化已完全化约为所谓“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文化”,这一文化认同被美国白人精英视为美国主流文化的核心以及美国社会的基石。在美国白人群体内部的族群文化认同差异消解的同时,20世纪中叶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及其后肯定性行动的实施,促使美国白人中的种族认同意识开始显现,其具体表现之一便是美国白人中出现反“逆向歧视”的话语和司法案件。此时,美国白人的族群认同已从象征性身份认同转变为他们应对非裔美国人争取平等诉求的一种策略。而这也引发美国学界自20 世纪90年代中叶之后诸多针对白人性的研究,结果表明白人这一种族身份对于所有美国白人而言一直以来都是“无标记的”,是一种无须审视的默认规范。
(二) 充满种族偏见的白人性在美国社会,白人性通常被等同于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即在美国这样一个白人地位高于其他族裔的种族等级社会,白人在与家庭、同龄人、媒体等的社会化过程中便会潜移默化地将白人优越感内化,即使他们有的人会有意识地拒绝种族主义。相关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例如人类学家劳伦斯·赫希菲尔德通过对儿童个体层面的种族主义倾向的多年比较研究,发现儿童从小就开始意识到颜色的差异,他们在5到7岁时就能相当灵活地从文化层面对自我与他者进行种族类别区分,这说明带有种族偏见的父母会直接影响子女的社会化,对跨越几代的种族主义态度的代际传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而这些孩子在进入大社会之初便能识别哪些社会群体成员地位低、不受人尊重和欢迎以及哪些人享有特权。在20世纪60年代种族隔离制度被法律禁止之后,代际相传的种族偏见依然在美国白人中发挥着作用,同时美国的警察、学校、政治、公司、教堂等机构运作方式更有利于白人,从而导致白人获得更多特权。
(三) 作为种族特权的白人性研究表明,一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群体身份往往或多或少享有一定程度的“特权”。如上所述,美国白人也正是在维护其种族特权的历史过程中进一步凝聚起其白人性的。美国疆域西扩时,欧裔移民群体内部的宗教和族群差异都开始让位于建立一个统一的白人阵线,以对抗印第安人、亚裔移民和墨西哥人。20世纪初欧裔移民中的反黑人激进分子也在夯实白人性特权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如当年白人社区父母们默认白人青年暴徒进行种族主义暴力活动。在1964年《民权法案》颁布之前,白人特权已很明确地指向美国给予白人的法律和制度优势,如只有白人才享有真正的公民权、投票权、房屋购置权,等等。
尽管2000年之后美国人口调查中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种族或族群身份,美国人可以从法律上认定自己是白人还是非白人,但是,这种法律政策的变化,并不意味着白人种族认同所附带的种族特权的自然转移。换言之,即使美国的阿拉伯裔穆斯林根据自身肤色,在人口调查中声明自己是“白人”,具有白人的种族身份认同,但是现实生活之中他们并无法享受到通常意义上盎格鲁-撒克逊白人的特权。
四、何为白人:美国社会中白人性的论争与迷思20 世纪90年代,随着亚裔、拉丁裔、非裔等少数族裔人口的增多,白人的人口比重缩减,甚至在某些地方成为了“人口变少数的多数派”,使得白人作为一个种族类别凸显出来。同时,一些研究者认为美国的种族和族群关系研究几乎清一色地集中于研究非白人,而白人仅仅作为非白人研究的参照物存在。针对白人的研究也主要集中于欧裔美国人视角,但是来自欧洲不同祖源国的美国白人之间的通婚和混血更加普遍,其族裔背景的重要性已很低,这些白人的认同仅依附于某些对日常生活无显著影响的文化传统,而变得仅具有象征性,已没有显著差异。针对这些批评,美国学界开始从研究美国白人内部的族群认同转向研究白人的种族认同,结果发现白人身份的界线存在明显的模糊地带,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欧洲裔美国白人,一些新移民中阿拉伯裔被官方认为是白人,但华裔却被认为是非白人。混血的多种族人口的身份如何划分,以及拉丁裔移民属于哪一种族类别,都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从美国全国人口普查来看,最初对种族身份的分类只有白人和黑人,1977年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 发布第15号统计政策指令,将美国人群细分为白人、黑人、美国印第安人或阿拉斯加土著、亚洲裔或太平洋岛裔等4个种族,这之后成为美国联邦机构搜集人口数据的核心框架,并被用于1980年和1990年的两次全美人口普查。但美国学界的大量研究和公众评论对此存在很大争议,最终促使该种族划分出现细微变化,比如从2000 年开始允许居民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种族类别,不过其中对白人的界定一直未变,指“具有欧洲、中东或北非祖源血统的任何人”。
政府层面的人口普查虽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国社会的现实,但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白人的自我称谓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图景。有研究表明,20世纪末至今美国白人也使用高加索人、欧洲裔美国人和盎格鲁人,并且这些身份标签在美国不同地区的使用情况存在显著差异,比如在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白人们更倾向于自称为盎格鲁人。另外,当代美国医学领域以及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中,具有浓厚历史种族主义色彩的高加索人变得很流行,通常将之等同于白人甚或有取而代之的趋向。对此,有学者进行了批判,并建议使用与“非裔美国人”“亚裔美国人”等相仿的“欧裔美国人”描述性术语。
从学理层面来看,美国学界对白人的认知是通过视角转换将其作为“他者”进行解构的。这一“他者”视角最早在20世纪初已由非裔美国人学者开启,例如美国非裔诗人和病理学家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在1912年便认为美国的有色人种比白人更了解和理解白人。正是有色人种在美国历史与现实中所处的不平等甚或受种族主义压迫的地位,使得他们更能意识到白人本身所承载的特殊身份和意义。
时至今日,美国的制度依旧是建立在白人权力之上的,只要这一根基不变,美国白人便会自动地获得特权,任何人难以否认这一现实,因为这是一种不平衡的结构性和制度性的存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在弥合种族不平等和不公正方面已有一定程度的改变和进步,但是美国国家制度和机制的最初设计并未改变,很大程度上依然服务于白人精英。尽管自民权运动之后,不断有白人声称这样的制度设计并非这一代白人或未来诸代白人所做的,因而他们不应为历史负担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美国种族特权的继承者、受益者、维系者,甚至也是有意或无意的捍卫者。进入21世纪至今,美国社会的现实是有色人种在收入、就业、教育、住房、健康等方方面面依然与白人存在显著的差距。同时,无论是来自白人至上主义群体的公开种族歧视和迫害,还是来自美国普通白人民众的潜在偏见,事实证明针对美国黑人的种族暴力依然在不断地出现。这不仅说明美国白人性不仅仅事关个体的认同意识,而且也是与黑人性相对而存在的社会结构。尽管随着美国族裔人口多样化的凸显以及族际通婚的频繁,美国社会传统意义上的黑白二元结构自20世纪末以来已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消解,美国社会的种族图景也已发生变化,但是黑白范式的二元社会结构依然显著地存在于美国社会之中。
可以说,20世纪60年代针对亚裔出现的“模范族裔论”是民权运动之后美国白人精英的首次尝试,即将美国黑人问题归咎于黑人本身,与此同时又笼络亚裔的中产和精英阶层,使之成为所谓的“荣誉白人”。而随着20世纪末至今美国身份政治的崛起以及美国政治极化,一些传统意义上的非白人也不断认同美国白人保守派民粹主义者的政治信条,加入捍卫美国种族主义历史所构建起的白人性行列。2020年1月初,特朗普支持者所掀起的入侵国会山暴乱,进一步引发美国公共领域对所谓荣誉白人的争论。当国会山暴乱发生后,包括美联社、沃克斯、纽约时报、cnn、纽约客等在内的美国主流媒体纷纷将之归结为美国白人至上主义,但事后有人指出无论是查看国会山暴乱的视频还是看事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通缉图像,支持特朗普的暴徒是多种族的,特别是参与其中的种族仇恨团体“骄傲男孩”的主席为非裔古巴人,另一极端组织“阻止偷窃”的组织者中有黑人和阿拉伯人。在这一类多种族白人性的政治较量中,一些原本被视为非白人的少数族裔通过对白人特权政治的支持以从中获利,这其中不仅包括上述极端分子,事实上也包括一些不愿被以其种族特征进行认定、只希望被认为是美国人的非白人普通民众。纽约大学克里斯蒂娜·贝尔特拉姆有关“多种族白人性”的论断在美国媒体和社交网站上受到诸多保守主义者的猛烈抨击甚至人身攻击,这些保守主义的基本论调认为“多种族白人性”是不存在的,或者认为这是自由主义者在美国社会和政治中操纵种族问题的一贯伎俩。这一争论反映出当代美国社会中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在种族问题上的传统立场以及持续性撕裂。
五、结语从白人性研究的视角而言,“白人”这一概念在民权运动之前很大程度上是固化的,甚至在民权运动之后的很长时间内依然如此,很明确地指向以盎格鲁-撒克逊文化为主体的欧洲裔白人移民及其后代。但是,当美国社会中的族裔人口面貌变得日趋多样化之后,白人性变得更加具有情境性、弹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其外延比以往更具开放性,甚或有突破肤色界线、祖源地来源的趋势。换言之,一些传统上所谓“非白人”会出于不同考量而越过自身种族肤色界线,去追求白人性,但是现实中其可能依然不会被称为白人或被社会自然而然划入白人这一种族分类标签之下。
美国“白人性”研究至今早已走出学界而进入社会公众视野且成为流行社会话语,而且从种族批判视角对白人性的解构,使得人们更深入地认识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历史与现状及其不断地延续原因。但是,这一反种族主义视角的阐释目前依然是与美国社会中的“无视肤色”“后种族主义”“逆向歧视”“零和谬论”之类的话语呈针锋相对之势,是构成当下美国社会撕裂的显著图景,其未来走向依然不容乐观。
美国白人性的渊源、内涵与当代论争
本文2022-11-01 19:36:11发表“毕业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8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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