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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现状的调研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22-02-18浏览:2135下载245次收藏

 新形势下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现状的调研报告
 

引言:机关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当下不少党组织存在着思想意识虚化弱化、方式方法固化旧化、制度执行表面化选择化、监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灯下黑”。因此,分析“灯下黑”的现状,如何着力破解“灯下黑”,如何让机关党建工作顺应新时代工作要求,最大效能地发挥机关党建的服务、保障和助推功效,是提升党建工作值得思考的问题,对机关党建的突破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灯下黑”的原义是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照不到自身。本来“灯”是带来“光明”的,却在“光明”之下产生了“黑”。相比于一般的“黑”,“灯下黑”更不易被发现,危害也更大。延伸到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担负着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能,理应在党的意识、党建工作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对其他领域起表率和风向标作用,然实际上不乏一些部门和单位出现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的问题,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灯下黑”。

“灯下黑”究竟黑在了哪?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现状并不是一个突发的偶然现象,是当前机关党建应做效能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较大落差的一种必然反映和形象表达。然“灯下黑”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并不等同于机关党建存在的所有问题,而是机关党建问题中那些最为突出、最需解决的问题。当前,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思想上的“灯下黑”,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领导班子不够重视,自上而下存在不同程度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是造成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的最重要的原因。机关党建“灯下黑”不单单只是个简单的党建问题,其内在深层次反映的是政治问题。

(一)党建阵地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具体集中表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不够,淡漠“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缺乏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站位不高,把党建工作简单地看成是学材料、念文件、搞活动,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路,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只停留在号召和部署上,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情况,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然突出。

(二)支部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支部抓工作落实的质量不够高,重制定计划、轻工作落实,对所属支部指导、管理不够到位致使队伍弱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与软。二是在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不到位,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不少基层党务干部身兼数职,精力不集中、履职不聚焦,党务工作专职不专、专责不专、专业不专现象较为普遍。

二、方法上的“灯下黑”,党建方式缺乏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形势对机关党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当下,机关党建工作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方式方法上,都与新时期新形式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抓党建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创新步履维艰。支部满足于传达政策文件内容,“照本宣科”,学习不够深入,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在方式方法上,组织机关党建工作时,习惯用旧框框认识问题、用传统方法分析问题、用老办法解决问题,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经验主义”根深蒂固。

(二)落实党建工作不积极主动,创新手段滞后。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不积极寻找符合自身特点的活动载体,多年来一成不变,开展活动只是照猫画虎、生搬硬套、呆板僵化,缺乏新颖灵活的机制和载体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在落实中有畏难情绪,与新时代党员的要求脱节,没有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因而机关党建工作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显得格调单一、缺乏活力。

三、执行上的“灯下黑”,党建制度执行不严。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一切工作的落实,制度建设都要走在前头。在党建制度落实过程中,往往出现执行走样,甚至“肠梗阻”,执行缺乏常态,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等现象。执行上的“灯下黑”实质上就是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过程中随大流,走过场,党建工作“表面化”、“虚化”、“弱化”,执行的效果也仅仅是“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机关党建中存在的制度执行“灯下黑”问题导致党建制度效能大大降低。

(一)党建制度的“表层化”、“消极化”执行问题。对于中央政治方针、话语体系中蕴含的精神、理念、方法等虽能迅速展开贯彻学习,但在实际中仅仅停留在会议上的口头宣传和学习上,实质只是“消极执行”,并没有将上层理论基础积极创新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党建工作实践还思之不深、研之不透,离“弄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很难将理论知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力度不大。

(二)党建制度的“选择性”、“象征性”执行问题。中央精神和上级文件都是从大局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各项政策出台实施了“最先一公里”,然而在政策落地的时候若遇上“选择性执行”,则极大可能会滞留落败在“最后一公里”,很容易前功尽失。从当前的形式分析,一方面,部分机关单位依据自身需要偏好热衷选择执行利己、阻力小的相关制度,“做选择、搞变通”,对一些不利己或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不欢迎”制度则选择“象征性执行”。另一方面,党建机关不注重持之以恒的落实相关制度,陷入了“考核检查怪圈”,相当多的制度被束之高阁,制度失去了严肃性和约束力,只有遇到考核审查、上级检查、问题出现等情况才付诸执行,等考核一过又一切照旧,其深层次原因还是源于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低下,“四个意识”严重缺失。

四、责任上的“灯下黑”,党建责任不敢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前机关党建中存在责任上的“灯下黑”问题,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责任认识不清、担当不够,党建问责机制缺失。

(一)“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当下不少机关党建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仍持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心态,遇事“踢皮球”,惯当“二传手”,只想自己求安稳、求舒适、求省事、求平安。实则是“庸懒散”现象的突出反映,具体表现为不思进取、尸位素餐、懒政怠政、不敢担当、消极不作为,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遇到困难矛盾绕到走,碰到诉求信访躲着走,看见难点任务低头走,不愿担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圆滑官”、“老好人”。这种不良风气折射出的是为民宗旨的淡忘、责任意识的缺失,其实质就是一种消极的腐败。

(二)党内监督不到位,党建问责机制“缺失化”。党建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绝不能随心所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意为组织赋予权力,必然同时赋予责任;有责要担当,意为责任在肩,必要尽职履责;失责必追究,意为若履职不力,必有责任追究。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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