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年度工作计划,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带领教科文卫工委,对全市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具有教育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共198家,主要分布在城区三个街道及大唐镇、店口镇;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机构(教育咨询公司、幼托机构、看护机构等)共805家,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217家。近年来,我市坚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年检年审与考核评价进一步抓实,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非法培训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和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品质办学,全市社会教育培训事业总体上正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一大批依法经营、规范办学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二、存在问题
(一)审批多头,准入把关难。目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由市场监管、民政、教育、人社等多个部门负责,其中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登记发照,教育和人社部门许可发证。虽然从去年开始,源头审批从上到下作了调整改进,恢复了学科教学前置许可审批,但准入门槛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依然存在,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房屋质量、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接送车辆等审批把关主体缺位。
(二)监管空头,违规查处难。由于审批多头且有缺位,监管主体不清晰、责任不落实,加上措施难具体难明确,导致监管主体不到位,对无照无证、有照无证、超范围经营、违规办学行为及安全与环境等问题难以开展日常性检查和及时处理。
(三)执法无头,联合处置难。由于单个部门无执法权或力量不足,难以独立执法;综合执法部门职能、机构、人员尚未到位,难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尚未明确牵头组织协调部门,导致关停取缔、现场处置难。
三、对策建议
为响应上级的要求,回应群众的呼声,策应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控制民办教育机构“
关于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本文2021-12-27 18:54:59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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