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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1-12-17浏览:2395下载192次收藏
辉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实施环境治理提效专项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1.工业企业治理:先后督促指导火电、水泥、化工、制药等行业16家企业分别完成了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督促完成非电行业10家企业提标治理、4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58台工业锅炉综合整治、150台工业窑炉专项治理、278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56家铸造行业深度治理等“六项治理”任务并自主验收备案。2020年3月份以来,对196家建材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年度内,列入标杆类的31家企业中30家企业提升整治工程通过验收,列入停产整治类的129家企业中38家企业整治工程通过验收。协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74家。
2.重型柴油货车治理: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组建控车办,主要围绕尾气排放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累计抽测柴油货车39735辆次,依法处罚尾气超标车辆621辆。入户监测3944辆次、对其中57辆不合格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完成号牌发放1244辆,其中,孟电集团2家(宏泰、吉祥)绿色矿山和1家普通矿山(朝阳矿山)非道路移动机械累计编码登记132辆。完成柴油货车obd安装4731辆,用车大户门禁系统安装143家。
3.重点区域管控:协同市攻坚办,科学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区域,分别明确相关乡镇(办事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分包责任和具体责任,统一调度指挥,实行多方共治。2020年以来,实行人防、技防、群防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环境问题。一是建立驻场联席办公制度。10月份,在市行政执法办公楼二楼设立驻场联席办公室,市攻坚办、专家组、“六办”单位业务科长及城关、胡桥、百泉等乡镇大气办主任20人实行集中联席办公,现场通报交办问题、现场调度指挥、现场跟踪整改,驻场以来部署调度管控指令200余条。二是完善空气质量研判制度。按照每周召开1次“一把手”推进会、2次分管副职部署会,每天召开1次业务科长研判会的频次,加大调度研判和管控整改力度。10月份以来,分别召开了12次“一把手”会议、24次分管副职会议和88次业务科长、大气办主任会议,保持了攻坚思想的统一和力度。三是强化科技精准治污。年度内,先后2次对一中站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了源解析,分析污染源占比,明确管控方案和治理方向。持续对重点区域24小时进行雷达扫描,发现并锁定pm10、pm2.5高值区域;根据工作需要,运用2台无人机对相关区域进行连续飞行探测,5次运用走航车探测分析空气质量6因子及vocs污染来源,实现对排污点位的准确把控。四是加密监测网络。在2个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和新乡市5个微型监测站的基础上,在重点区域布设40个微型监测点、3个扬尘监测点,通过加密监测网络,为进一步查清污染来源和污染因子,实施精准化管控提供技术支撑。五是统筹协调联防联控。协调组织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综合采取道路保湿保洁、施工工地管控、餐饮油烟排查、货车疏导绕行等措施,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和排查整治力度。年度内,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1687个。
4.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按照上级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名单进行每年度更新、动态管理、实施“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2018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202家,秋冬季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7次;2019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493家,秋冬季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6次;2020年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590家,秋冬季先后发布轻中度污染管控指令4次,发布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2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3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次和季节性生产调控1次。采取人员驻厂、巡查督导、在线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管控措施执行到位、应急减排落实到位。2020年度,先后对33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27家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对3家企业予以挂黄牌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18-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实现了“七降一升”:2020年与2017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21.4%,pm10浓度下降17.3%、pm2.5浓度下降13.5%、so2浓度下降64.1%、no2浓度下降27%、co浓度下降30.8%、o3浓度下降6.7%;优良天数大幅上升,增加30天。
(二)深化治理,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1.抓好两河出境断面达标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整治力度,深入两河及沿线排污口巡查340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900余家次,督促市污水处理厂、孟庄污水处理厂和涉水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先后对9家无环保手续排水单位报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2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2.加强涉水企业治理工作。2018年,对我市氮肥、有色金属、电镀、化工等4个行业11家企业开展规范整治,对32家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开展了环境整治专项行动,96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2020年,对全市70家化工类企业进行了帮扶指导,围绕“企业环评批复与现场设施设备是否一致,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固废、危废处置电子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明确了8项现场检查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化工、医药企业“三化”改造,年度内,4家企业编制了《自验收报告》,6家正在改造中,5家正在编制改造方案。
3.推进城镇污水升级改造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将计划总投资10951万元的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辉县市污水处理厂和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厂深度净化工程等3个2020年重大项目上报上级部门,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截至2020年底,上述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正在建设。
4.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1)组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8月份,组织对段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10眼水井进行了防护设施改造,采取加高围堰和加盖钢板密封等隔离措施。2019年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辉县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家工业企业报请市政府实施了关闭。2020年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2019年完成了全市饮用水源地的勘界工作,新增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其中7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9年11月份经辉县市政府批复。2020年,完成了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设立标识牌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就孟庄镇孟庄村、张村乡滑峪村、冀屯镇冀屯村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事宜上报上级政府,2020年10月份,省政府作出了批复,批准对上述3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调整。(3)我局监测站和第三方公司按照规定频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市2个出境断面水质明显提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20年与2017年相比,我市百泉河南云门断面cod浓度下降50%、氨氮浓度下降62.8%、总磷浓度下降31.7%;北排水河小块村北桥断面cod浓度下降16.2%、氨氮浓度下降50%、总磷浓度下降52.8%。
(三)综合防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1.做好土壤详查工作。2018年以来,配合国家和省、新乡市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农用地点位核查、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76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任务。
2.加强土壤环境风险源排查。对9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每月对我市26家企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调度,督促编制整治方案。我市河南省昊利达化工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于2020年11月8日经专家评审不属于污染地块,已从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移除,目前我市无污染地块及疑似污染地块。
3.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测。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辉县市土壤污染重点企业有河南金马蓄电池有限公司、辉县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辉县市明德皮业有限公司、新乡黑田明亮制革有限公司、新乡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新乡市天顺蓄电池有限公司、新乡市永昌化工有限公司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厂区内及周边的土壤监测及公示工作。
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推进18个乡镇30个行政示范村完成了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所有乡镇政府完成了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334个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占比为62%。
同时,严格控制新建涉重金属建设项目,2018年以来未审批此类项目。积极推进清洁生产,1家涉重金属企业完成了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任务。督促相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重点重金属排放量实现零增长。通过采取以上措施,2018年以来,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强化抓手,提高环保管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工作。2018年以来,我市工业企业用电量监控安装联网721家,烟气颗粒物在线监控安装联网15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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