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贯彻《甘肃省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实施意见
赫章县贯彻《甘肃省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实施意见
根据《甘肃省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康乐实际,为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的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3年,力争全产业链产业产值达到9亿元以上(其中:中药种植业产值预计达到3亿元,中药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亿元,中药材交易额达到5亿元)。
——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左右,力争建成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5个以上,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培育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中药现代企业1家,打造3个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中药特色品种。
——全县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中药材交易额达到3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1.提升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繁供水平。引进扶持中药材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快新优品种新技术推广,提升种子种苗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在景古、五户等中药材优势乡镇建设优质种子生产基地。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实施主体: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道地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生产水平。优化道地中药材区域布局,集中连片创建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栽培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快技术集成配套创新。示范推广生态种植技术,开展拟境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集成和示范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统防统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病虫害防治效率和防治效果,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注重轮作倒茬,提升药材品质,建立大企业的优质药源直供基地。推进“宜机化”建设,提升中药材质量品质和生产效率。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3.构建道地中药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规范。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模式,通过统一种子种苗供应、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标准化栽培技术模式、统一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膜侧栽培、露头栽培、机械化等先进实用技术,建立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种植基地,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生产转变。着力建设中药材产业大县,打造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示范村。到2023年,建成集中连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建成中药材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的种植大乡2个。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4.创新中药材品牌营销。实施“康乐中药材”品牌营销战略,强化产区环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道地药材认证,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的“康乐中药材”品牌体系。加强中药材市场需求预测分析,对接省内外市场,指导中药材种植户与生产加工企业及时了解市场价格走势,科学安排生产,规避中药材价格波动风险。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5.创建现代中药产业园。围绕一产提质增效、二产迅速发展、三产拓展完善,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建集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地加工、特色产品开发、物流销售和休闲农业等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中药产业园。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6.创新生产和监管模式。开展当归、党参、黄芪、柴胡、大黄等康乐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试点,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种植、加工等环节,探索面向全省乃至全国直供地产中药材加工品的运行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药品生产活动和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安全。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7.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相关标准工作机制。规范中药材种植、加工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定标准。鼓励中药饮片等生产企业在地产中药材产地探索产地加工与炮制一体化发展。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规范药品生产活动和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据中药材、中药饮片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生产工艺和规程,配套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和抽样检验,针对性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中药材及饮片质量安全。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卫健局、县工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9.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溯源。建立和完善覆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中药储存、市场流通和终端消费等各环节的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逐步形成可追溯的倒逼约束机制,为下游用户选择中药材、中药饮片提供质量参考,促进形成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发挥中药材质量第三方检验检测作用,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验、产地环境动态评价、有效成分分析、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检测等工作,为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溯源提供配套服务。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中药精深加工10.打造优势中药企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主要作用,实施扶优扶强战略,促进产品、技术、资金、渠道、人才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快速扩大优势企业规模,加快形成战略性龙头企业和中小特色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行业组织格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采取联合、重组、兼并或合资等多种形式实现资源高效整合,壮大企业规模。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帮扶措施,促进发展壮大。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融入产业链体系,做大做强产业链规模,营造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发展氛围。培育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中药现代企业1家,打造3个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的中药特色品种。积极培育富有创新活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带动和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推进“三化”改造提升。支持中药材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加快信息技术与中药工业深度融合,对中药材生产等环节升级改造,提高中药工业现代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药材企业运用现代传感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智能装备等,建设智能车间,构建中药材绿色加工体系。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优化中药市场某县贯彻《甘肃省推进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实施意见
本文2021-11-29 16:51:05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8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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