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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华亭市

栏目:工作总结发布:2021-11-23浏览:2594下载196次收藏

关于2021年1月华亭市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现将1月份华亭市空气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状况

1月份华亭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9天,优良天数为26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9.7%。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9微克/立方米,上升25.3%。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微克/立方米,下降46.2%。其他4项气态因子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co(一氧化碳)、o3(臭氧)平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1.2毫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月份,华亭市空气质量在7县(市、区)(平凉中心城区、崆峒区除外)排名第6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最严格的的管控措施。1月份以来,由于受地理、气候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滑,尤其是pm10不降反升,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执法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责任分工和《华亭市2020—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要求,扎实做好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由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在春节、元宵节、燎疳日期间严格落实《华亭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将莲花湖周边1公里区域纳入禁燃禁烧范围,采取日常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禁放区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三要加大道路扬尘管控力度。执法局负责对东峡路口至刘磨桥头南环路路面设置减速带,对破损路面进行平整、铺油,在无雨雪天气下,加大对南环路湿法清扫频次,每天3次以上,确保路面湿润不起尘。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陈家沟煤矿加强出矿车辆苫盖措施,禁止超高超载运输,严禁沿路抛洒煤炭,并及时对出矿车辆洗车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未经处理不得外排,加大场区周边道路湿法清扫频次,最大限度减小扬尘污染。

华亭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2月24日

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1月华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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