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化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的几点思考
对强化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的几点思考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被审计对象)任期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财政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准确、客观地揭示问题、评价实绩,促进不断改进工作,推进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经责审计)如何依法履行好职责、加强防范审计风险和切实提升审计质效,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就面临了新的挑战。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深入度不够直接影响了审计效果
目前,经责审计普遍难以突破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审计方式,审计方法和审计观念制约了审计行为,导致审计工作深入度不够,影响审计效果。
1.未能较好运用审计方法抓住审计重点。开展和实施经责审计事项,未能科学运用审计方法,精准抓住审计重点。一是运用审计方法不恰当。大多是依靠对账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和会议资料、决策记录、公示公开信息、工程建设资料等决策以及执行财经政策法规情况的抽样核查,来了解和查找问题。缺少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察看、测算、核对、走访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和判断,准确披露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实绩。既牵扯了过多的人力和时间,又容易使审计工作没有目标和方向。二是抓住重点精准度不够。未能快速而有效地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全面开花式审计,工作浮在面上难以有所突破,抓不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反映问题空洞而泛化,评价实绩模式化,审计报告既没有深度也没有特色。
2.把经济责任审计等同于一般专项审计。未能综合考虑经任审计工作的内涵要求,审计方式方法、揭示问题、评价核实、政策运用、问题处理、落实责任等方面,都跟其他专项审计一样,没有起到经责审计应有的效果,严重影响到经责审计的质量。一是过多地注重对财务情况的审计,着重披露财务情况和问题、决策和执行情况和结果,对实绩评价既模式化、程序化,又不能较好地突出被审计对象任期的工作亮点,反映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和实施决策的不足;二是审计内容不能涵盖全部经济责任事项,跳不出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资产负债等单项审计的束缚,揭示问题以财务监管问题居多,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问题揭示不够,披露问题不全面;三是处理问题、评价实际、提出建议上未能有效地促进责任落实和改进工作。
3.未能完全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特色。经责审计的最大特色就是要科学地运用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各项工作的改进和发展。实际审计工作中,突出特色和亮点不明显:一是经责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未全面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自的优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还未形成良好沟通协调机制,审计机关的往往局限于单个部门开展工作,审计的效果有时不理想。二是未与绩效审计进行有效结合,无法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上全面、客观、公正评价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造成资金使用与经济责任审计脱钩。三是未能较好地借鉴和运用其他检查、督查、处理、整改的成果,单独地单一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四是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手段、措施、方法都多年来一成不变的固定的、单一的模式,既不能较好地推进工作落实,又难以突出工作亮点。五是对重大问题的线索移送和责任追究力度不足,既不能有效发挥审计的利剑作用,又难以形成震慑力。
(二)惯性审计思维制约了审计质效的提升
长期以来养成审计习惯,固化成了惯性的审计思维,习惯了那种只审计不问效果和责任的审计工作,严重地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效。一是认为审计结果的好坏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不管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是否有重要价值、评价的实绩是否中肯、处理处罚多少资金和整改落实了多少问题、审计成果是否得到运用,都与审计工作质效无关。二是认为审计人员的投入精力多少对审计工作没什么影响,不管审计投入了多少人力、投入的力度有多大、审计的时间有多长,都不重要,只要工作开展了就行。三是认为审计进度的快慢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审计进度过快,很难较好地、全面地反映真实情况;审计进度过慢,会大大消耗人力物力,容易消极怠工。四是认为处理处罚的多少对审计工作没有影响,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是落实问题处理的重在手段,未完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就会严重影响审计的质效。五是认为审计评价和建议是否中肯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审计评价不中肯,突出不了亮点,审计建议不实用,起不到改进工作的作用。六是认为审计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履职尽责的好坏,不仅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还会影响到审计形象。七是认为审计工作存在风险的大小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始终存在是否履职尽责、是否能够全面揭示审计问题等审计监督风险,还存在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等被监督的风险,不仅对审计质量有影响,还对审计人员个人工作有影响。八是认为审计工作是否深入对完成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审计工作不深入,浮在面上查找问题和评价实绩,会直接影响审计效果。九是认为对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对象按要求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被审计对象不按要求和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地整改,既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和审计成果的运用,又不利于改进和促进工作。十是认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是否追究到位对审计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对责任人相关责任的追究是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落实的必须的工作,审计机关虽然没有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权力,但有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或部门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没有及时移送的就是失职,也会被问责。
(三)审计责任落实不够严重影响审计质量
开展经责审计工作,就要求审计人员要落实好应有的审计责任,其实际审计责任落实的好坏对审计质量有较大的影响。
1.执行审计相关程序有偏差。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的到位情况直接决定着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存在审计程序没有完全到位,带来取证不完整、被审计单位权责不明确、处理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定性不准确以及整改落实不及时等问题,增加了审计人员的风险责任。
2.落实审计处理处罚多弹性。在实际审计中,落实审计结果的处理处罚,往往存在惯性思维。一是对审计出的问题分类不明细,适用法律法规不规范,容易形成对问题定性不准或出现偏差及争议;二是对政策法规理解和掌握不全面,对所审计出的疑问难以作为问题予以定性。
3.控制审计责任风险有差距。经责审计的责任风险具有双重性,既有审计责任落实的风险,又有被监督的风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与被审计双方权责不明晰等问题,就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审计责任风险。
(四)队伍稳定性不够影响审计作用的发挥
目前,因机构改革影响和审计力量不充足等因素,既影响了经责审计的稳定,又不利于审计作用的的效发挥。
1.专职审计队伍不稳定。目前,大多有从事经责审计的专职机构,但配备的专职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多,难以满足开展经责审计工作的需要。一是经责审计队伍人员老龄化严重,专业知识更新慢,面对复杂审计工作,会力不从心;二是专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经常被审计机关统筹使用,面对繁多的要审计的事项,经责审计人员力量常显不足;三是开展审计人手不足时,审计人员大多是临时拼凑的,难以满足审计的实际需要。四是疲于应付审计工作,面对事多量大的审计事项,难以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来进行精细化检查和处理,起不到统筹、指导、培训、线索移交等监管作用,也难以确保审计的效果和质量。
2.对审计统筹谋划不足。目前,大多集中统筹和谋划经责审计工作不充分,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一是对经责审计项目统筹和谋划不科学、不细致,审计项目战线过长,常常会是疲于应付所安排的审计工作;二是疲于应付各项审计工作,就会造成人手严重不足,造成经责审计队伍的不稳定。
3.机构改革对审计影响。新一轮的行政机构改革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影响较大,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的职能将要回归审计机关,而审计机关的行政编制又很紧缺,对保持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稳定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作用有一定的影响。
(五)审计成果运用不优影响审计效果的提升
审计成果是指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工作实绩的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审计成果的运用是指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的处理意见是否处理处罚、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到位,对工作实绩的分析评价是否有利于考核和评价干部,改进工作的建议是否有利于推动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审计成果难以达到较好地运用。
1.审计成果运用不优。一是处理意见定性不准确,处理处罚不能按法规完全处理到位;二是对要求责令改正的问题,没有完全督促改正到位,达不到改正的效果;三是按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应予追责和问责,没有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机关或部门予以责任追究;四是对工作实绩评价未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达不到准确评价和考核干部的要求,利用价值不高;五是提出的改进工作建议程序化、格式化、抽象化,起不到推进工作的效果。
2.处理的震慑力不强。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只运用处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或规定,忽视了对责任人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满足于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忽视了对违规责任的追责和问责;只按规定对违规问题往往只处理处罚和按规定整改落实,对违规责任的问题线索很少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或是很少移送有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既没有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效果,对被审计对象也没有起到震慑作用,不利于推动工作改进和发展。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跟不上审计实际需要
1.多元适应能力不足。普遍适应一般审计工作,对经责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难以适应,与经责审计要求的复合、多元能力的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审计观念放不开,局限于一般专项审计和惯性的传统的工作思维,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思路和审计作用的发挥;二是审计方法跟不上经济发展和新的工作要求的需要,大多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影响了审计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三是多元能力不充足,大多只具备了财务、审计、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缺乏项目规划、投资决策、工程监管、资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知识和分析判断能力,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评价实绩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专业综合能力缺乏。存在专业能力等与工作不相匹配的问题。一是知识更新速度慢,对新政策、新法规、新方法、新手段、新思维缺乏综合地学习,大多凭经验、依惯例来开展审计,对问题不能全面分析判断、准确定性和进行相应地处理以及对工作情况予以准确而客观地评价。二是综合专业能力不够,面对过多的账证、报表、决策资料、大量资金进出和复杂的项目建设资料,把握不住重点。
3.集中研讨学习不够。一是审计组人员大多只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讨论、争论、共同研究的少,容易产生模棱两可的问题;二是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真正研究审计业务工作不够,难以较好地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指导和监管所负责的审计工作;三是领导班子很少集中听取审计组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分析、讨论和研究审计工作,只看审计结果,不问审计过程,很难促进和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二)缺乏跟踪问效机制和风险责任意识
对于经责审计工作成效和效果、风险和责任缺乏指导和监督机制,使经责审计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难以有效地改进审计工作。
1.缺乏指导和监督。一是缺乏对经责审计工作进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缺少沟通、了解,对工作成效、审计双方责任落实情况等缺少指导、监督;二是审计人员法规意识不强,认为只要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好坏、裁量是否合规、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线索是否移送处理等都不重要,只要过得去就行。三是多年来审计人员没有风险、责任意识,减免必要的检查程序、披露问题不全面、随意性处理处罚等,只要没有扯皮事情发生就行。
2.缺乏考核和问责。长期以来,没有正确引导和较
对强化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效的几点思考
本文2021-11-16 14:36:45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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