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换届以来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县统计局换届以来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自2016年换届以来,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数据质量” 核心,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着力树立统计新形象,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舟山市第三次渔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省级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圆满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一、换届以来工作重点与亮点
(一)统计业务素养进一步提高
1、认真抓好统计年定报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渔农业、工业、建筑、能源、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服务业、城乡住户等专业统计年定报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任务。
2、精心组织开展统计专项调查。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并努力完成各项专项调查任务,完成拆减渔船渔民生计问题调查、舟山市渔农村旅游和渔农民增收关系、机关作风满意度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紧缺岗位需求、“平安浙江”“平安舟山”等专项调查43项,调查项目数量与前5年相比,增长13.2%。
3、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围绕服务全县发展战略,积极实施自贸区统计、海洋经济、特色小镇、科技进步、妇女儿童、文化产业等监测评价工作,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职能。
4、积极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城乡住户改革要求,2017年7月全面启动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2020年开展住户调查样本第二轮转组工作,做好150个住户调查样本的培训、调查和记账审核工作,确保城乡住户新旧样本数据有效衔接。积极推行电子记账工作,目前全县共有电子记账户87户,占全部住户调查的58%,比2016年底上升55个百分点。
(二)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5、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执行“专业人员初审、科长二审、分管局长复审、局长终审”四级联审制度,定期召开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会议,强化合理性、关联度匹配以及趋势性、前瞻性分析,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6、扎实开展名录库维护。积极开展“四上”企业维护工作,重点做好纳税单位营业收入核对工作,挖掘“一套表”潜力单位,做到应统尽统,5年来共新增“四上”单位30家。强化部门对接,及时比对,查漏补缺,5年来共新增单位949家,为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7、努力夯实统计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两基一源”,强化基层规范化检查与指导,积极开展“补短板、回头看”活动,提高全县统计规范化水平。2018年11月制定《xx县乡镇统计工作考核赋分办法》,从2018起将乡镇统计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按照办法开展乡镇统计工作考核 ,进一步提升乡镇统计工作水平。
8、健全完善数据管理体系。提请县政府印发《xx县统计数据履职尽责工作机制》,修订编印《xx县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制定出台《建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工作长效机制》、《xx县特色小镇统计监测数据质量管控办法》《xx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七项办法,进一步规范数据产生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统计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
9、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按照浙江省gdp统一核算方案,将研究与开发支出(r&d)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并对gdp(含r&d)2011-2016年数据进行修正。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做好科技研发和软投入、劳动工资和“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制度改革等工作。
10、深入开展“三个一”重点攻坚事项。以“谋划落地一件实事—渔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改革一项举措—建立新注册引进企业实时对接工作机制、对标学习一项工作—统计信息化建设与优质统计服务工作”为重点,2019年先后制定《xx县渔业统计数据质量联合审查要点》与《xx县新注册引进企业实时对接工作制度》,并开展统计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提升整体统计工作水平。
11、加强统计数字化改革。高度重视数字化改革工作,成立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局会议传达省局数字化改革会议精神,召开统计数字化改革研讨会广泛征集县局数字化改革意见建议,将数字化改革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对照省局“数字化改革项目清单”,结合xx实际,提出离岛经济发展监测体系设想,并初步建立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数字化改革落地。开设“统计数据”栏目,及时准确做好“数据浙江”数据加载和发布工作,完成年度数据从2010年至今,进度数据从2015年至今的数据更新工作,同时保证数据实时更新,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权威性。
(四)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
12、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联网直报专项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稽查工作,严肃查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5年来共对88家次企业(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立案查处6家企业,罚款0.67万元,对249家次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
13、强化统计宣传舆论保障。利用网站、公众号定期更新统计法治动态,利用统计资料刊登统计法治知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等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0次,分发各类宣传品2500份,与前5年相比,分别增长25.0%和19.1%。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统计继续教育等开展统计法治培训53次,培训2265人次,与前5年相比,分别增长32.5%和14.4%,树立统计工作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统计公信力。
(五)防惩工作进一步加强
14、扎扎实实健全防惩责任体系。为切实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2020年4月制定印发《xx县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xx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制度》以及《xx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工作规程》,2021年7月经县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印发《xx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防惩体系,提升法治水平。
15、严格落实市统计局对我县统计工作专项督查意见。2020年6月16日-18日,舟山市统计局、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舟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对我县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反馈。我局按照《xx县关于统计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16、认真完成国家统计局对我县的督察工作。2021年于9月11日至17日,国家统计局第2督察组对我县开展统计督察。按照全县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部署会要求,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国家统计督察工作重点与任务分工。按照县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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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1-10-28 15:28:30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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