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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21-05-14浏览:2568下载261次收藏

       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加强全市“十四五”食品安全工作,提升“菜篮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和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现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标准化、快检工作规范化、快检结果公示信息化,构建形成从生产到批发、从零售到消费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可流转、可追溯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覆盖体系。目前,全市现有农贸市场285个(181个设有食品快检室<168个正常开展快检工作)>,104个未设快检室<主要分布:亭湖16个、建湖28个、东台8个、射阳15个、滨海16个、响水6个>)。各地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1年计划新建农贸市场快检室28个(建湖12个、滨海16个)、改造26个,力争2023年实现全市农贸市场快检室全覆盖。在未实现全覆盖之前,各地未设快检室的农贸市场,要依托县(市、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基层分局快检室,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盐城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盐食药监应宣〔2018〕122号)要求,结合常态长效推进农贸市场创文工作,大力开展“星级农贸市场”评比活动,按照“配齐、配全、配强”的原则,对拟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快检室,落实“六个统一要求”,即统一快检场所设置、统一快检仪器配备、统一快检制度要求、统一快检人员培训、统一快检信息公示、统一快检免费服务,切实将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成群众满意度高的精品工程,有力促进农贸市场管理提档升级(农贸市场快检室办公设施与检测设备清单见附件1)。

    (三)加强规范化检测。在抽样频次上,各地农贸市场每天抽样不低于10个批次(禽畜类肉品、水产品每天至少各抽1个不同品种;蔬菜、水果类每天抽样5-8个不同品种,10至15天实现全覆盖),对没有质量安全凭证的要实时抽样(食用农产品快检重点品种与检测项目见附件2)。在不合格产品后处置上,要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对复核仍为阳性的产品,要监督经营者下架、退市或销毁。如有异议,可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抽样检测。在痕迹管理上,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检测数据、统计报表等,台帐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少于六个月(农贸市场快检规范详见附件3)。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地要推广“大数据+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监管模式,建设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平台(平台模块可嵌入“我的盐城”app),督促市场开办者实时上传快检数据、产地合格证等质量安全凭证,坚决打通县(市、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基层分局快检室、农贸市场快检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壁垒,推动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和主要来源地食用农产品检测数据的全方位覆盖,实现数据分析自动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社会查询便利化、产品追溯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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