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作风改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职责担当,优化管理和服务,市纪委监委下发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要求,聚集“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新变种,以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执纪,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为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利保障。
二、监督整治重点工作
(一)工作作风方面
1.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领导不力、分工不明、责任不清、落实不力;
2.对市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的承诺事项完成不到位;
3.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卡、推、拖,给了好处乱办事;
4.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后时限办理;
5.“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
6.工作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完成时限:即行即改、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各科室、窗口各单位)
(二)政务服务方面
1.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
2.政策不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明确予以答复;
3.办理程序不公开,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资料要求、办理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
4.岗位职责不公开,公开栏未设置单位职责、部门职责、工作人员职责、窗口工作人员不亮姓名、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5.收费标准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制作公开栏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6.监督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电话不畅通;
7.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为企业平等进入市场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歧视性条
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
本文2021-03-18 10:47:1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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