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工作制度
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与界别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和增强委员履职意识和履职积极性,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对口联系协商工作和界别委员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县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原则
第一条 联系主体为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联系对象为县政协各界别。
第二条 县政协主席负责联系、走访县政协界别全面工作,县政协副主席协助县政协主席全面开展联系、走访界别工作。
第三条 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工作根据分工联系、走访县政协相关界别,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能属性相近的原则联系、走访县政协相关界别。
二、联系方式
第四条 走访界别委员。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所联系的界别委员,倾听委员心声,关注界别委员和群众的反映,关心和帮助解决委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 组织界别活动。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举行2次界别活动(包括1次跨界别活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界别委员会议。
第六条 参加界别活动。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应当及时参加所联系界别的重要活动。
第七条 邀请界别委员参加履职活动。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根据年度开展的调研、视察、协商主题,邀请所联系界别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委员参加。
三、工作内容
第八条 组织所联系界别委员参加全体会议和调研、视察等各类协商活动。
第九条 听取所联系界别委员和群众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条 了解掌握所联系界别委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情况,倾听界别委员对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关注所联系界别委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的各界别委员会议。
第十三条 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走访界别工作由县政协办公室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年度开展联系、走访界别情况,主席会议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汇报。
第十四条 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报县政协办公室以社情民意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五条 县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做好分管领导和各自所联系界别的联络、走访服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情况,总结年度联络走访工作。
第十六条 联系、走访界别所需经费,由县政协办公室、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按照有关会议、活动经费标准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走访时不得给委员增加负担,共同维护政协良好形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工作制度
本文2021-03-15 12:37:53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5538.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