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自查报告
县民政局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自查报告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要求,对照市民政局2020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项目指标,xx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各分管领导分别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安排,要求各股室就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现将xx县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一)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1.开展信息比对和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与县扶贫开发局、县住建局等单位进行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核查。印发《2020年xx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联合县扶贫开发局共同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印发《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开发区)的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乡镇。二是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对我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7名患者进行家庭困难状况排查,经核对,给予原墙镇3人感染新冠病毒的李某某家庭4000元临时救助。疫情期间,对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人员进行排查,家庭确有困难的,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快速化解急难问题。根据需求,2月5日,及时申请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18.5万元,用于各乡镇疫情期间的临时救助。一季度,累计临时救助37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4.94万元,其中使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98户132人,发放资金5.3万元;县级审批临时救助239人,打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9.64万元。
3.价格补贴发放情况。我县按照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及要求,逐月打卡发放。1至9月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709.09万元。
4.开展暗访督查情况。为更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根据省、市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文件、政策,制定出台了《2020年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关于开展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项民政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于2020年5月对全县民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进行督导,并于6月份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民政扶贫领域(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为更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20〕50号)要求,制定出台了《2020年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民社养字〔2020〕31号)。并于5月份开展2019年度低保年审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
1.政策、资金保障情况。先后印发了《2020年县民政系统七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xx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5号),农村低保资金6998.9万元;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19〕1407号),农村低保资金1000万元;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0〕441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493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分配资金931.5万元。
2.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和准确性、满意度。从2020年4月开始,我县低保标准调整为643元/人/月(7716元/人/年)。1-10月,农村低保对象29820户、55012人,累计发放资金19322.9万元。今年7月份开始,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统筹为7812元/人/年。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6685人,累计发放资金3830.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对救助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表示满意。
二、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一)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配建面积71218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应配建面积643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
2.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及功能发挥情况。我县共有乡镇31个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委员会23个、村民委员会287个。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3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3个、村养老服务站241个。县、乡、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村养老服务站覆盖率84%。养老服务中心及养老服务站均按《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建设和功能设置。为促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行,切实发挥三级中心的作用,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xx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了《xx县养老服务站运营指南》《xx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考核办法》,确保养老服务站管理有序,良好运营。二是建立管理制度。各乡镇制定了管理人员考勤制度,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开放时间和服务项目张贴公示。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等“三项制度”工作。目前全县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制度已基本建立,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覆盖面已达30%,农村特殊困难老人探视走访活动已部署开展,每个社区(村)每季度探视走访农村特殊困难老人不少于一次,全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535人,独居、失能、高龄留守老人1704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及其他困难老人157人纳入定期探视走访范围。三是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依托服务站组织开展日常健康体检活动,建立社区基本公共养老健康管理台账;为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开展随访评估和健康指导。四是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文体娱乐活动。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各社区(村)组织开展以老年人为主体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人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站功能设施作用,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娱、康复、精神关爱、日间照料等服务。五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申报评估和高龄津贴对象管理服务。助老管理员对社区(村)老年人申请养老服务补贴进行上门评估,确定养老服务需求上报;对申请高龄津贴对象进行上报和对高龄减员对象及时统计。全县8640名享受经济困难养老服务补贴对象、3.6万名享受高龄津贴对象通过养老服务站直接受益。
(二)智慧养老发展情况
2020年,我县把智慧养老纳入养老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内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了智慧养老的补助范围、方式、标准和实施步骤。根据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设施情况,我县创新发展智慧养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选定xx县博爱老年公寓和城关镇刘元社区作为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养老社区试点单位,项目已初见成效。xx县博爱老年公寓和xx县泰福康养老服务中心参加第三批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极大促进全县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工作的开展。
(三)养老护理员入职岗前培训提升情况
县民政局联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出台了《xx县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大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对全县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进行了8期培训,每期4天的集中业务培训,参训人员900多人,提高了各乡镇服务站运营管理能力。结合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开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培育建立村级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目前已培训五星、阮桥、赵集、旧县、关集等乡镇养老服务人员300多人,为村级养老服务积蓄了专业力量,提高了养老服务站运营保障能力。
(四)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一是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出台了《xx县特困供养人员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年提升改造方案》。二是部署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提升改造计划,改造完成护理床位210张,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按照标准,设置完成两所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护中心,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设置护理床位126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90%,现集中照护失能特困供养对象246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5%,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五)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和各类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情况
1.养老法人登记等情况。我县现有运营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36家,16家已转为社会运营,剩余公办公营20家。为确实解决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法人地位缺失、运行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我局会同县委编办,协调解决了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全面提升了乡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身份不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已全面完成法人登记,登记率达100%。
2.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情况。准确把握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原则方向,强化安全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先后制定了《xx县民政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xx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xx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专门召开了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印制《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制度牌84幅,发放到全县民政各福利机构。县民政局会同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培训,对全县各民政福利机构分5个片区进行了消防安全业务知识现场培训,参加培训64人次。
三、儿童福利
(一)儿童福利工作
1.规范儿童福利机构通过收养能力评估开展送养工作情况。xx县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弃婴,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收养条件的,信息已录入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系统并公示,收养申请人在网上点击后,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合肥市友爱社会工作评估中心入户进行收养能力评估,为符合条件者办理收养登记。
2.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截至10月底,xx县共有539名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2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07名,机构养育58名、社会散居481名。按照现行保障标准,通过打卡方式按月足额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共计595.03万元。
3.有序开展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重点推进区域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化融合发展。积极推进xx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转型升级,经县委编办批复,xx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更名为xx县儿童福利院,同时加挂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拓展了儿童福利院现有职能,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区域福利院建设。
4.推进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县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的对象由弃婴和流浪乞讨儿童拓展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力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对养育状况进行月评估;规范儿童福利机构通过收养能力评估开展送养工作,并接受收养申请人的相关业务咨询;做好本县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的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5.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防范情况。一是严把入院关。对每位符合入院的孤弃儿童,首先进行隔离后住院观察三天,然后再送到县中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二是严把消防关。每天组织专人对消防设施的运行进行巡检,消防主机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手续;针对消防水泵设计在地下室的缺陷,组织专业人员对泵房进行改造,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三是严把食品关。与食品配送中心签订配给协议,保证食品来源有追溯、专人验收、专人入库保管;建有食品留样备查制度,专用食品留样不少于48小时,并对卫生食品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四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每晚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院值班。
(二)儿童保护工作
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情况。积极拓展xx县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在县救助管理站原有工作职能基础上,加挂“xx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增加编制3名,对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但由于缺乏资金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暂未投入建设。
2.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投入情况。已列入财政预算,下一步将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
3.服务保障对象信息台账录入情况。目前,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全县232名孤儿和30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全部录入系统。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信息由原“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迁移至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迁移尚未完成,数据暂未进行变更。
4.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与运转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xx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基层设立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做好信息排查、报送、更新和协助开展活动等工作;由乡镇定期排查上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并将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数据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成立xx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积极履行职责,对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四、城乡社区治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情况
1.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在换届选举中,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做到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保证程序不缺步、细节不缺项,整体运行更加规范。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的党员比例。常态化落实村“两委”候选人县乡联审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在换届期间和届中调整补充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继续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的改革,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队伍。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程序,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实施“五议两公开”。积极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补全工作,及时在赋码系统中更新村居信息,确保村居数量一个不漏,村居信息一个不错。
2.加大城乡社区治理资金投入,加强基层自治组织队伍建设。2018年,村(居)两委换届后,全县310个村(社区)共产生2616名两委成员,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组织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也同期进行了换届,经统计,全县共选举出村(居)监督委成员930人,村民小组长5126人。积极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报酬待遇,从2007年开始,我县逐步研究和解决村(社区)干部有关待遇问题,在落实村干部工资财政保障、离退村主要干部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为在职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于2019年7月开始,大幅度提高在职村(社区)干部待遇报酬。自2016年12月起,我县按照社区年均18万元、村年均15万元的标准,落实城乡社区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等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运转经费的50%,该经费随县级财政收入动态调整。
3.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县社区用房已纳入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2016-2030),目前全县23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通过自建、租用、借用等方式基本上得到解决,23个社区中已建精品社区8个、示范社区5个、标准化社区5个,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用房面积为35平方米,社区均建有计生服务室、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劳动保障服务站、低保工作站、文体活动室等各类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已达100%。
4.积极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推动“智慧xx”城市建设,县政府成立了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xx县关于加快便民服务一站通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目前网上办事大厅已覆盖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建成310便民事项代办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镇、村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已达100%。
(二)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 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基字〔2015〕133号)精神,改进和规范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严格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切实做好社区减负的各项工作。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必须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
(三)积极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征集和选送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征集,整理提炼并推荐3篇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参与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征集活动,通过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征集活动,发挥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村民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激发内生动力,深化民主自治,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四)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
县民政局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自查报告
本文2020-12-16 15:50:33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4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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