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力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力量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
6月8日,州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在乡村两级加强宣传工作力量的通知》(州宣笺字[2020]50号),对各县(市)乡镇(街道)一级靠实宣传工作职责、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或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并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一级配备宣传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宣传工作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明确承担宣传工作的机构或者相关工作岗位”和第二章第七条“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工作力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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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0-08-31 16:07:18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22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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