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州卫健委《关于对临夏州卫生健康事业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现将康乐县康乐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执行情况,做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县、乡医疗机构102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个,包括民营医院2个(康乐康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康乐建安医院),个体诊所81所,乡镇卫生院15个,卫生院分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有村卫生室1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在岗乡村医生242人,152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合格村医。核定编制458人,现有床位1409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1839人。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522人,其中中医类别医师98人,本科37人,大专72人,中专3人;副主任医师6人,中级职称31人,初级职称23人,其他38人;执业医师48人,执业助理医师7人,其他人员41人;卫技人员中中医技术人员占19.29%。
2019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7.2万亩,产值达2.1亿元,主要品种有当归、党参、柴胡、羌活、牛蒡子、黄芪等。尤其是膜侧当归栽培,不论是种植规模,当归品质,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力,其种植面积占全州中药材面积的80%,平均亩产值达2500元左右。
二、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
我们以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将中医药产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县人民政府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县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依法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加强对中医药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省州对深化医改和中医药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康乐中医药资源优势,出台《关于扶持和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决定》《康乐县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做到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使全县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产业、文化协调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家庭、进村(社区)、进学校活动成为常态,逐步形成了“热爱中医、了解中医、使用中医、发展中医”良好外部环境氛围。
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甘肃省中医药条例》等法规,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甘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措施,重点落实提高中医床位补助标准、提高医保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中医药服务收费标准等政策。目前,全县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县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不少于1张。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立了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凝聚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82人以上。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重点项目,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中医药投入扶持。
我们在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时,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扶持建设县中医医院,使之成为全县中医医疗、康复理疗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人员和中医药业务用房、设备配备已初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研究制定了有关优惠政策,引导城市中医药资源向基层流动,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格局,并通过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固定、有序、紧密的多点执业等双向联系的互动关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服务
落实国家和省上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逐步扩大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县级财政每年安排 万元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州级中医机构专科(专病)建设和引进急需人才。同时,各乡(镇)重点支持本乡(镇)基层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单位和甘肃省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先进(示范)乡(镇)创建等工作。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药收入上缴地方财政的收入全部返还医院,用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将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提高到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合理确定和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员工资由同级财政全额拨付。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中医药扶持政策,中医药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的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一个档次,报销比例提高10%。在新农合制度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20%,起付线降低30%;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对门诊中医诊疗病人实行全额报销,村卫生室使用地产中药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额报销。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营造全社会信中医、吃中药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
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执行情况汇报材料
本文2020-08-20 17:40:24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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