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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点

栏目:工作计划发布:2020-03-27浏览:2350下载295次收藏
 

康乐县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点

一、基本情况

康乐县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东南端,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生态县,是国家“三区三州”、全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贫困县之一。国土总面积1083平方公里,辖5镇10乡152个行政村,1618个村民小组,7个社区(新治街和城东、城南3个城市社区,胭脂镇马集、莲麓镇斜角滩、苏集镇苏集和景古镇秦家河4个农村社区)。总人口30.4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1.85%。有汉、回、东乡、保安、撒拉等9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占60.65%。全县有耕地32.61万亩(其中川地8.3万亩,山地24.31万亩),人均1.2亩。境内海拔1898—3908米,年均气温6.6度,年降雨量518毫米,无霜期141天,素有“胭脂三川米粮川”之美称。

二、建档立卡及脱贫情况

康乐县2013年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76个、贫困户1.79万户7.65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0.98%, 2017年确定深度贫困村41个(其中贫困村28个、非贫困村13个),贫困村总数达89个,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20140户97600人。先后有1.94万户9.42万人脱贫、89个贫困村退出,剩余贫困人口776户3421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33%,脱贫监测户351户1671人,边缘户851户3630人。

三、帮扶工作

全县共有帮扶单位104个,省级帮扶单位4个(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兰州海关、兰州交大、省通信管理局),帮扶19个村(其中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帮扶4个村,分别为魏寨村、南山村、塔庄村、龚庄村;兰州海关帮扶8个村,分别为大山沟村、扎那山村、蛇路村、低寺坪村、枉子沟村、甘沟村、二甲村、菜子沟村;兰州交通大学帮扶6个村,分别为芦子沟村、斜路坡村、鸣关村、东沟门村、胡麻沟村、拔字沟村;省通信管理局帮扶1个村,为古洞沟村);州级帮扶单位9个共帮扶11个村(州纪委帮扶高林湾村、州农科院帮扶牟家沟村、八字沟村、安龙村;州能源办帮扶才子沟村、州安全局帮扶田家沟村、临夏军分区帮扶九子沟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帮扶八龙村、州农发行帮扶打门村、州委网信办帮扶陡坡村、州委巡察办帮扶山庄村)。县级帮扶单位91个。

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152个,其中贫困村驻村工作队89个,队长兼第一书记89人,队员178人;其中1人为中直干部;省级队长19人,队员17人;州级队长9人,队员7人;县级队长60人,队员153人。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63个,州级队长1人;县级队长62人,队员全部为乡镇干部,共126人。

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152个,其中贫困村驻村工作队89个,队长兼第一书记89人,队员178人;其中1人为中直干部;省级队长19人,队员18人;州级队长9人,队员7人;县级队长60人,队员153人。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63个,州级队长1人;县级队长62人,队员全部为乡镇干部,共126人。

信访问题办理流程

接到省州转办通知后,第一时间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示,按照领导批示转办相关乡镇、行业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相关乡镇和单位接到办理通知后,安排专人实地进行核查办理,务必于3个工作日之内形成核查办理报告报送县脱领办,由县脱领办信访部门对乡镇核查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回访后形成正式报告,由脱领办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后报送州办,并封卷存档。信访案件全程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主要做法和亮点

“十个一”工作法:即县级层面每周一例会、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督查;乡镇和行业部门每天一报告、每周一驻点、每月一计划、每月一培训;村级层面每天一小结、每月一访视、每月一宣讲。

“3312+”模式:每户贫困户发展3亩旱作农业、养3头牛、输转1名劳动力就业、每户年底增加2万元收入)和“1+5+2”奖补标准(贫困户新繁育牛犊每头奖补1000元、新种植的中药材每亩奖补1000元,新繁育的羊羔每只奖补500元,输转1名劳动力务工收入达2万元的每人奖补2000元。2020年,为所有建档立卡户中5人户落实5000元奖补,6人及以上户落实10000元产业奖补项目(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户暂时不落实)。

“三问三说三抓三化”活动:问困难、问需求、问建议,说发展、说变化、说想法,抓政策宣传、抓控辍保学、抓项目落实,化解家庭矛盾、化解邻里纠纷、化解群众积怨。

“三评一促”:评选好公婆、好媳妇、脱贫光荣户,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脱贫之星”评选活动:特色产业致富之星、转移就业勤劳之星、发展教育希望之星、感恩社会公德之星。

紧盯脱贫质量“回头看”:按照“五盯五查”(盯计划查任务、盯目标查成效、盯责任查落实、盯问题查整改、盯任务查实绩)的总体要求,通过“六围绕六看六补”(一是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各渠道反馈问题整改,看整改是否到位,补整改不全面、不彻底、印证不充分的课;二是围绕“一户一策”,看识别、帮扶、退出是否精准,补“要我脱”和“我要脱”两张皮的课;三是围绕产业扶贫措施落实,看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合作社是否规范运行,补收入不达标的课;四是围绕“3+1+1”清零情况,看住房、饮水、教育、医疗、医保、社保、兜底保障、户籍人口等方面问题是否清零,补漏政策、漏措施、漏项目的课;五是围绕兜底政策落实情况,看低保特困供养、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等措施是否到位,补特困家庭生产生活困难的课;六是围绕资金使用情况,看扶贫资金是否及时到位、用途是否合理,补资金不到位、不及时、不精准的课)。

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方案共涉及8类28个项目,计划投资11.89亿元。目前,已完成10个项目,18个项目正在实施,完成资金8.67亿元,缺口资金2.15亿元。缺口资金将在2020年落实,计划安排财政专项10696万元、东西协作300万元、债券8250万元、部门1487万元、土地增减挂838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采取集中和分散安置的形式实施易地搬迁项目,配套解决水、电、路、气、网等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建档立卡户住房补助标准为两人户92142元,三人户116064元,4人户135685元,5人户154960元,6人户176427元,7人及以上户185272元;苏集恒通市场购房安置补助标准为2人户92500元,3人户111000元,4人户148000元,5人户185000元,6人及以上户222000元;北苑小区购房安置补助标准为2人户125000元,3人户150000,4人户200000,5人户250000,6人及以上户300000元。

“十三五”时期,我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66户499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13户3853人,非建档立卡户253户1137人。项目概算总投资2.2亿元,其中: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搬迁安置263户122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7户742人,非建档立卡户106户480人,概算投资4524.3万元,新建苏集镇关扎村、鸣鹿乡哈鹿村、康丰乡温家村3个集中安置点和县城北苑小区、苏集镇恒通市场2个楼房安置点,其余9个乡镇17个村斜路坡村景古村、安龙村、王家沟村、莲花山村、三条沟村、黄家庄村、温家村、田家沟村、低寺坪村、哈鹿村、拔字沟村、古洞沟村、关扎村、西坡村、杨家沟村、熊家寨村插花安置。截止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搬迁入住。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656户3111人,概算投资18280.3万元,新建八松乡魏寨村,八丹乡线家村、斜路坡村,景古镇景古村,白王乡山庄村、熊家寨村,虎关乡上沟村7个集中安置点,其余13个乡镇62个村吊庄村、李子堡村、芦子沟村、麻湾村、黄家庄村、线家村、斜路坡村、叶素村、烈洼村、塔庄村、魏寨村、新庄村、上沟村、景古村、阿姑山村、安龙村、八字沟村、坟湾村、线家滩村、秦家河村、牟家沟村、王家沟村、温家河村、低寺坪村、线家湾村、扎那山村、菜子沟村、团结村、哈鹿村、洼滩村、鸣关村、八才沟村、古洞沟村、关扎村、西坡村、杨家沟村、马集村、老树沟村、山庄村、孙家掌村、冯马家村、熊家寨村、三条沟村、东沟村、瓜梁村、沙塄村岔路村、龚庄村、那尼头村、河口村、胡麻沟村、关扎村、杨家沟村、庄头村、郭家麻村、唐哈村、东湾村、普巴村庙、城南村、马家咀村、高林湾、麻池村插花安置。截止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搬迁入住。

(二)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累计硬化安置区道路22.42公里,排水7.96公里,防护3.4公里,场地平整95976平方米,涵洞49米,堤防2.534公里,桥梁8座,安装太阳能路灯728盏,绿化7042平方米,概算总投资6200千万,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录入搬迁户813户3853人,其中:新建集中点安置518户2461人,插花安置295户1392人,安全住房全部达标,搬迁群众入住信息录入813户。

光伏扶贫:“十三五”第一批国家批复我县光伏扶贫电站10座,总装机规模16079千瓦,户均6千瓦,总投资1.1亿元,其中其中政府出资8813.57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2297万元,涉及全县8个乡镇29个贫困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82户。

危房改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5万元;对特困无能力建房户采取差异化补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以县政府政策为准。

拆旧排危补助:农户现有住房中的危房(列入今年c级危房改造的农户并且原址新建的,由农户自行无偿拆除),已改造危房户其附属用房中的危房拆除后按最高标准200元/间补助,不得超过此标准;破旧大门拆除新建后按最高标准3250元/个补助,不得超过此标准;拆除新建砖围墙后按最高标准80元/平方米补助,不得超过此标准;已拆除的危房,群众愿意搭建简易房的,按照每户1间补助,建设面积不少于15㎡,补助2800元。

教育扶持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免除所有学前幼儿保教费,补助标准是,公办幼儿园每年每生1200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1450元。(补助方式:补助资金直接拨入学区校)。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课本费、学杂费。

3.义务教育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早餐),每个学生每天按4元标准进行补助,全年按每生800元的标准执行。(补助资金直接拨入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中建幸福空间扶贫助学金”项目资助,2018年对义务教育阶段七—九年级建档立卡户学生按照每生3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后续年度按照政策补助。

4.普通高中阶段:免除课本费、学杂费。

5.普通高中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补助方式:“助学金”直接打入到享受补助高中学生资助卡)。

6.中职教育阶段:免除学费。

7.中职教育阶段: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由所在学校实施)。

8.高等教育阶段:为已被全日制独立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标准,研究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由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实施)。

9.高等教育阶段: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学生补助学杂费和课本费政策:按照5000元/生、年的补助标准对省内28所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学生进行学杂费和课本费补助(补助方式:直接打入学生的个人账户,由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实施)。

10.高等教育阶段:对部分贫困大学新生资助上学路费政策,标准:省内500元/生,省外1000元/生。

11.“雨露计划”:资助建档立卡户中,全日制中职院校,高职院校及省内规定的五所三本院校的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每人补助1500元。连续补助两年。

社保相关政策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级、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对参保人员对选择400元以下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对选择2500元至30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市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400元及以下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5元;对选择500-1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20元。对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25元,对选择20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25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5元,对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的每年补贴40元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证的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户籍计划生育“两户”家庭五类特殊人群按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代缴100元

4、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65岁上每月3元。

5、待遇享受养老金为:

60—64岁:每人每月113元+个人账户金额。

65—79岁:每人每月116元+个人账户金额。

80—89岁:每人每月116元+25元高龄补贴。

90—99:每人每月116元+60元高龄补贴。

100岁以上:每人每月116元+100元高龄补贴。

个人账户金额=(历年个人缴费累计+政府补贴累计+利息)÷139,目前80岁以上老人在养老保险政策开始时已超过60岁,因此这些人没有个人账户金额。

6、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是1236元。

医保局扶持政策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资助:2020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一类低保人口、孤儿进行全额资助。对二、三、四类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2020年每人资助160元。

3.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等原因在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当年缴费期结束后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生儿及因服刑、死亡、失联等原因无法参保的不计算在内。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落实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至少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至少5个百分点,并逐步取消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确定的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不低于75%的救助比例予以医疗救助,对特殊困难的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民政政策:2019年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335元/人,二类对象月补助318元/人;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标准为84元/人、58元/人。特困供养标准为5232元每人每年。2020年将继续提高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 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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