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司法权的惩戒制度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地增强,而与此同时法官的腐败案件也层出不穷,而完善司法权的监督和惩戒滥用司法权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够有利于加强法官的纯洁性提审法官的职业素质。鉴于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性,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司法权惩戒制度的含义;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并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的意义;第三部分主要涉及到我国现行的法官惩戒制度的现状及问题所在;第四部分:在借鉴国外的法官惩戒制度的基础上并对我国司法实践总结前提下,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官惩戒及监督制度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本论文研究仍存在诸多的不足,这些不足和缺憾希望能在今后对法官惩戒制度的进一步研究之中得到弥补。
【关键词】 司法权 法官惩戒制度 监督 惩戒程序 完善
滥用司法权的惩戒制度是指法定的机构根据法定事由经过法定的程序对滥用司法权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追究,课以不同程度的处罚的制度。虽有对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规定,但尚不系统和完整,尤其是在程序、机构设置等方面缺少相关的规定。法官、检察官作为我国的司法人员,滥用司法权影响并决定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故笔者拟根据当今惩戒制度的现实情况,提出完善及建议。
一、司法权惩戒制度的含义
要了解到司法腐败以及司法权惩戒制度,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司法权什么”。 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它从广义上看是包括检察院在内的,但目前通说认为,人们提到的“司法权”多指狭义司法权,即虽包括检察权在内、但却明显偏重于审判权,或仅仅指审判权(即以法院为相应机关而言)
受当前社会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影响,加之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内部管理不严等原因司法机关内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甚至有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沦为“阶下囚”。虽然这些问题只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也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会有这些现象的产生?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保持司法体系的纯洁性和司法人员的廉洁性?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
基于司法体系现状,建立和完善司法权的惩戒制度似乎显得尤为重要。在司法权力得到滥用,司法腐败现象开始出现,司法权威得到威胁时都应该具有相应的惩戒制度。世界大多数国家都从惩戒的主体,惩戒的事由,惩戒的程序,惩戒的种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我国的惩戒制度中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惩戒主体的设置及权力的分配的不合理,惩戒程序不完善,带有行政色彩等。笔者接下来将从建立和完善司法权的惩戒制度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司法权的惩戒制度、其他国家的司法权的惩戒制度、我国建立和完善司法权惩戒制度等方面展开论述。
二、完善并不断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及滥用司法权的惩戒的意义
(一)完善并不断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及滥用司法权的惩戒有利于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法官队伍的纯洁性总的来讲就是法官队伍的正义性,法官作为法律在实践中的正义化身,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责任——对案件的公正判决。但是近年来少数法官出现了腐化,而正是由于对某些法官一些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背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等不适当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导致他们更加为所欲为,使得法官这一原本纯洁、公正的形象变得不那么地纯洁。
如果有一套有效的对法官进行投诉与惩戒制度,法官将谨小慎微,注意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特别是当自己或者其他法官被投诉后,有利于他注重自己的行为。即使是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背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等行为,他也将尽量避免出现。这有防微杜渐的作用效果,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法官违法犯罪的出现,防止司法腐败的出现。
(二)完善并不断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有利于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官往往只会关心他们审理的案件的数量以及审理的结果,而往往不会太注重这一过程,这会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程序的公正。
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现代社会,法官和大家一样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由于特殊的工作职能,法官面临着很多诱惑。建立和完善对法官的投诉与惩戒制度,对法官的不当行为进行惩戒,从一个方面来讲,对那些贪赃枉法的法官要给予处罚,另一方面,也可以警示另一些法官使得他们悬崖勒马。让他们不断地来提醒自己反省自身,从而促使法官有意识地自觉地规制自己的行为,时刻提醒其保持良好的道德操守,不断增强职业意识,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三)完善并不断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有利于提高法官在公众面前的形象
一个好法官的优秀品质首先体现在礼貌谦恭地对待法庭上的所有人—法院的工作人员、诉讼当事人、证人和律师。在法治社会,法官应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社会良心的镜子。法官的职业形象,是指社会公众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法官通过业内外行为表现出来的形象特征所形成的整体看法和综合评价它是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和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等不适当行为进行惩戒,维护法官队伍的纯洁,有利于树立法官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促进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维护司法的尊严与权威,也有利于在法官中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增强法官群体的自豪感和尊荣感。
三、我国现行的滥用司法权的惩戒制度及其问题
近年来,我国司法腐败事件层出不穷,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无疑在向我们传递一个危险的信号,那就是司法权应该要加强监督了。如2003年武汉中级法院的13名法官因受贿等犯罪被判刑,2005年阜阳中级法院院长、庭长等10余人腐败窝案以及2006年深圳中级法院多名法官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出现的司法腐败案等。那么为什么近年来法官这一职业为何会成为贪污腐败的高危人群?预防司法腐败,必须要有真正有效的制约力量和一整套完整的监督机制。
我国现行的司法权的惩戒制度总的来说还有很大的完善和进步的空间。比如法官办案的随意性造成司法的不公正,上级法院的指导力度和监督力度不够等,而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也是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司法权的腐败问题,这一点不仅关系到我国司法系统的廉洁性问题,更是关乎公平与正义这一法律永久主题的问题。而司法腐败这一现象是由于多种因素形成的,其真正的根源是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弊端较多,并缺乏监督,直接导致司法不公。从我国的司法实践出发,现行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和惩戒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司法权力内部自我制约机制不健全,二是外部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不力。
(一) 司法权力内部自我制约机制不健全
1. 我国司法体制的行政化倾向严重,法院审判缺乏独立性
我国行政力量干预司法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的,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古代就是司法和行政不分,司法依附于行政,地方行政长官同时又是地方司法官吏
滥用司法权的惩戒制度研究
本文2019-12-17 16:22:29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8834.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