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脱贫验收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问题反馈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市级脱贫验收民政兜底保障工作问题反馈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针对市级脱贫验收过程中,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反馈出的问题,东泉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反馈出的共性问题共计7条,分别为:
1.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审核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有缺项、漏项、错项。收入核算不够准确,填写比较随意。审核审批表中有的没审批类别标准,有的没有审核审批时间。
2.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低保标准,保障类别以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保障的残疾等级,收入等条件不能相互印证保障类别。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1、2项问题,在县局组织档案资料整理过程中,对档案内容不全,缺项漏项,附件资料缺失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要求相关村社在近期内进行补充完善。
3.个别农村三四类低保户,因学,因病,因残等原因,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可因主要劳动力健康,落实公益性岗位、当护林员、事实残疾人没有残疾证等原因,未纳入农村一二类保障对象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存在低保应兜未兜风险,事实残疾应补未补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第3项问题,组织各村再次进行核实摸底,除公益性岗位及护林员外,计划对符合一、二类低保对象的农户,在动态调整过程中进行类别调整。对事实残疾未办理残疾证的联系协调县残联再次进行鉴定,并办理残疾证,及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
4.个别特困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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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9-11-26 16:19:08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7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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