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党组 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 报告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务局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效推进廉洁水务建设,实现了水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促进,两不误”,为 水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全面统筹谋划,抓好责任落实。
为全面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大委发〔2017〕10号)要求,局党组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与水务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水务工作合力。制定出台了《县水务局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大水务发〔2017〕8号),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形成了党组成员齐抓共管,行政办公室、监察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站)具体负责的良好格局。同时,对3名党组成员和22名科室(站)主要负责同志制定了《县水务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并逐级签订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逐一梳理检查,推进风险防控。
通过对党员干部所担任的工作职责逐一排查风险,干部对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职工对工作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对每一条制度进行逐一梳理检查,共新增一级廉政风险岗位8个,重新排查出一级廉政风险点12个。在重新划定廉政风险等级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问题整改和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对风险岗位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一级廉政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实施开展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一年一排查、一年一评估”。
(三)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紧密围绕中央近年颁布的“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以及省、市、县出台的重要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一步结合我局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组织决策、行政审批、过程控制、事后监督等各项重要制度进行全面汇整和突出问题导向,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找分析、强化制度落实、注重监督检查,共新建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的制度《实施“大治水十条”推进重拳治水工作方案》(大委办〔2017〕60号)等3项,修订完善我局已印发的制度《全面实施“双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水务党组〔2013〕5号)等3项,我局新印发的制度《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大水务党组〔2017〕5号)1项,我局合理优化制度结构,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努力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大邑”作出县水务工作贡献。
(四)坚持以身作则,发挥班子表率。
在日常工作中,局党组主动担责,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班子成员有效分责,多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专责、全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 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积极开展并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全年一把手上廉政党课2次,纪检组长“以案说纪”警示教育18次。
(五)理清工作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坚持责任划分无盲区。根据《县水务局2017年党风廉
水务局党组 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 报告
本文2019-11-07 10:38:26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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