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总结
新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总结
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决定在内蒙古等省区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为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6】10号),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由农财两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内农牧草发【2016】10号)。按照工作安排,对各盟市的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汇总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区草原生态环境,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区经济社会稳定,现将新一期生态奖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已与xx户牧民签订xx年《禁牧责任书》,签订完毕后,将xx年草原补奖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牧民手中。
二、资金发放情况
自2011年以来,xx区按照xx市禁牧政策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牧,制定了《2016年至2020年xx区禁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禁牧执法大队,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xx区xx年草原禁牧补奖面积xx万亩, xx年中央为我区下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总资金为xx万元。通过与牧民签订禁牧协议书,对牧民进行补贴从而达到全面禁牧,xx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正在发放中。资金发放情况说明如下:
xx区现有牧民
新一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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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9-08-24 11:30:13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4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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