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三责”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提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承担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也要推进到一个新境界。当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我认为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明责,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各领导班子成员的肩上,促进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牛鼻子”,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前提,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根本保障。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强调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负领导责任;强调党委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主体,更是落实的主体、推进的主体。
二要强责,切实解决“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逐一梳理和细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督促不够、措施不够、示范不够等问题。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就是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知责、担责、尽责。知责就是党委对党风廉政工作的目标要求要了然于胸、责任明确;担责就是党委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尽责就是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义务,把党风廉政工作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分管督查到位。
三要问责,切实解决“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要采取述职述责、调研指导、座谈交流、约谈诫勉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常态督导和考核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责任落到实处。
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要做到跟踪问效、倒逼落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让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保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标准程序关,严格界定怎样问责、谁来问责、问责标准等问题,对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发生腐败问题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二是把好操作执行关,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坚决防止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发生,真正体现问责的严肃性,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三是把好结果运用关,确保问责有效,以制度固化问责成果。
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显著。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要在业务工作中贯彻党章党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执行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人和业兴,企强工富”的电化梦而努力奋斗!
明确“三责”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本文2019-08-22 16:53:31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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