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城市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城市服务
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依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区《关于建立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托“家园石景山”微信服务号,加快构建“政府引领、全社会参与、共建石景山家园”社会治理体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治理有关精神,加快全国文明城区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解“城市病”难题,促进区构建“高端的社会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研发以“我要举报”为核心功能的“家园石景山”微信服务号,受理群众反映的“房前屋后”及身边的热点问题,对接网格化融合平台业务流程,实行业务受理、办理反馈、监督考核闭环运行,推动和影响石景山区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
三、各单位职责划分
1.区监督指挥中心
接收和派发群众反映的城市服务管理问题,对街道、各委办局进行城市服务管理问题的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协调解决区级层面的疑难案件。
2.各街道、委办局
接收区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群众诉求,调动本级力量,及时进行业务办理和结果反馈。
四、工作流程
按照事件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结果反馈、核实结案、监督考核七个环节进行业务流转。
1.事件立案。由区监督指挥中心对群众采集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立案。
2.任务派遣。根据上报信息的性质和类型,根据法定职责将案件派遣至相关责任主体部门受理。
3.任务处置。受理部门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查处工作,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本级责任主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4.结果反馈。受理部门在事件处置结束后,将查处结果按时反馈至区监督指挥中心。
5.核实结案。区监督指挥中心对办理反馈的结果进行核实,符合要求进行结案。
6.监督考核。根据各单位案件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情况,以处置率、及时处置率等为指标,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排名。
7.信息公开。根据办理情况,区将通过“北京石景山”、政府一层大屏,对群众诉求办理结果进行定期公开。
五、工作机制
(一)分层处理解决机制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建立网格、社区、街道、区中心四级处理解决机制,着力推动网格、社区、街道三级“微循环”,减少问题处置流程,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按照职责和权限,逐级上报解决。
(二)疑难案件协调处置机制
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区长专题会等形式,会商界线不清、权属不明的疑难问题。参加单位包括各委办局、各街道(鲁谷社区)等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各单位要相应建立群众诉求协调处置机制,定期组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协调解决影响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单位要着眼群众诉求,合理安排力量,加强问题源头发现,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督查督办,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和反馈。
(四)强化新闻宣传。充分运用网站、市民通、微信等多种途径,宣传“家园石景山”微信服务号,推送城市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关于进一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城市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本文2019-08-20 15:18:25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4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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