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完成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完成情况
一、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落实情况
依据交通部、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 2009 ) 7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 路发[2010)715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调整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工作的通知》(川交函[ 2018 ] 794号)文件要求,自2008年1月起,我省实行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省内外无差别政策。
2018年,xx县境内收费站经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共计38296辆次,优惠金额共计7359133.27元;2019年1-6月经过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共计12473辆次,优惠金额共计2858428.65元。
二、合法装载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川交发〔2019〕9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4月1日0时起,我省高速公路网将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
(一)在省市国企所属的53个高速公路路段实施计重收费普通货车“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
1.实施方式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2轴、3轴计重收费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
县交通运输局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完成情况
点击下载
本文2019-07-15 18:01:56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31407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