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xxx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按照《xxx区2018年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石安发〔2019〕1号)要求,依据《xxx区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和《石景山区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考评细则(行业部门)和(街道部分)》,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28日,采取查阅被考核单位上报的基础资料(电子版)、行业与街道自查自评(提交自查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日常动态考核等方式,并对上述三项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比的办法,对全区26个行业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共35个单位进行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
考核重点对照《石景山区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石安发〔2018〕3号)和《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行业部门重点围绕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基础工作、行业监管、安全事故五个方面23项内容进行;街道(社区)系统重点围绕责任落实、重点任务、基础工作、属地监管、安全事故五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现将综合考核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从综合考核情况看,全区被考核的行业部门、街道(社区)等单位,在2018年度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党政负责人自觉履职,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围绕年度目标责任书和重点工作任务,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特别是在“两节、两会”、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中非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和重要时期,认真抓好工作筹划、安排部署、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等各项工作,为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的四个考核等级(90分以上优秀、80-89分良好、70-79分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35个被考核单位均被评为优秀等级(具体见附表)。
一是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被考核单位能够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把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和我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明确考核职责。被考核单位能够按照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明确考核负责领导和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结合本行业、街道(社区)实际认真梳理各项考核内容,落实考核责任。
三是充分准备考核材料。绝大部分被考核单位均能通过提交佐证材料证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相关材料准备充分并保存了许多有价值的工作资料,记录比较完整,建档比较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从考核资料上看,有的单位提交的考核材料不够完整系统,不能够按照细则要求对应分类;有的单位自评报告没有按考核要求格式报送,有的报告内容冗长缺少重点,有的内容相对简单重点不够突出;少部分单位不能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考核材料。
二是从工作落实上看,有的单位存在着安全生产工作宣传部署、计划实施、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信息记录不全等问题;有的单位出现安全生产挂账隐患反弹问题。
三是从过程考核上看,落实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责任书要求,少部分单位在存在着贯彻会议精神滞后、落实文件要求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要求。
(二)加强对市区两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学习。重点对《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石景山区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考核细则的学习理解,把加强学习和宣传掌握考核办法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考核资料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的工作和重点任务,在确保工作落实的同时,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明确的内容,分类整理保存好各项工作资料,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资料的建档留存,确保2019年安全生产考核涉及各项重点工作资料完整到位。
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希望参加考核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在新的一年里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细化、更具体、更扎实,使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切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附:石景山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汇总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市安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本文2019-04-18 11:18:06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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