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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9-04-17浏览:3013下载230次收藏
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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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
街道工作的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街道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以首善
标准建设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平安街道,现结合石
景山区实际,制定如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
领导
1.完善街道党工委对地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
化决策程序,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
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全面提升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
领导能力。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地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
导,街道党工委可吸纳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兼职党工委委员,
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将党的领导写
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明
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类组织和群众的自
觉行动,确保基层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
基层有效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园区党工
委、各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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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区域化党建为重点,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
级上下贯通,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多方联动,基层党
组织覆盖广泛、组织有力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做实街道、社区
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
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深化推进“三项清单”
“四个双向”,推动各级各类党组织到一线解决问题、到基层服务
群众。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横向联动体系,
扩大非公企业、商务楼宇、商圈园区、网络媒体等新兴领域党建
覆盖,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深化党
建带群建促社建的开放联动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
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工作机
制,引领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党(工)委
3.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完善基
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
公里”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
治理优势。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组织建设、党员管
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推动基层党组
织在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健全街道社区
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
制,推动各级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化、常态化,
健全党员干部走访联系群众、企业制度,总结推广“周末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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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经验做法,引领各类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
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各党(工)委
4.借鉴融合“回天有我”社会服务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化“老
街坊”品牌化建设,不断探索社区各方参与、居民共治的有效途
径。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各街道
二、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5.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
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
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
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街道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统
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坚持精简、效能、
便民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
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
综合保障等 6 个内设机构和 1 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编制规模较小
的街道可进一步综合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
子副职兼任。突出街道面向群众的特点,按照服务功能综合设置
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同步优化整合区级
职能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围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推进
面向基层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确保工作顺畅高效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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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政务
服务管理局、各街道
6.下派街道干部担任社区专员,加强基层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协办单位:区委编办、各街道
7.按照重心下移、条专块统、责权一致的原则,优化街道职
责事项清单,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下放职权,重点下放给街
道“六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
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
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
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
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区委区政
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支持、保障街道充分行使统筹管理权,职能部
门派出机构要主动接受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协办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局、区财
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
8.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
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
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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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街道综合行
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除
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
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街
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
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街道
9.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
规定,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推动基层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网格下沉,建立以街道为
主体、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街巷长为统领的基层精细化管理体
系。全面推广街巷长、“小巷管家”做法,将街巷长、“小巷管家”
和网格员、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专员等基层力量
统一纳入网格化体系“组团式”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完善管理
服务事项标准和流程,实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11.加强对各类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全面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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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区级总体负责、街道集中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机
制,统一组织协管员的招录和培训,并下沉街道社区统筹管理使
用考核(统称为“城市协管员”),区级层面原则上不再保留协管
员队伍。建立街道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定期以街道为单元对公共
服务、城市管理、生活品质、环境卫生、营商环境、景观风貌等
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街道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分类指导。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协办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
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
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12.健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
社区和职能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街道
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职能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区委区政府要加强
对职能部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情况的督查,并作
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街道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对
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占被考核部
门绩效权重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同时作为干部人事任免、调
动、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委社
会工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改革办、区委政法委、区
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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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水、电、气、热、电信等公共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
督,评价结果纳入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评价。以工作效果为导向,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现基层考核评价简洁精准高效。
引入社会评价机构,科学确立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客
观、公正、有效。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委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委社
会工委)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改革办、区委
政法委、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
化局、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北京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燃气集团、
石景山供电公司
14.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
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优化调整街道界线,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规范管理。合理确定社区管辖
范围和规模,重点对 1000 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 3000 户以上的大
型社区适当调整。完善街道、社区名称评审设定制度,体现地名
地域人文历史和居民认同感。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志办、各街道
15.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农转居地区基本公共服
务和日常管理的全人口、全区域覆盖。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推进城中村社区居委会建制。加强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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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完善土地管理、农转居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地区公共服
务管理经费由街道财政与集体资产共担机制,将城中村移交街道
统一管理,逐步解决管辖范围交叉、经费渠道不同、管理标准不
一等难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6.整合各类热线归集到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
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
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民诉求就是哨声,各街道要闻
风而动、接诉即办。完善向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和职责清单,
街道职责范围内能直接办理的即接即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街
道根据职责清单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办理。市民服务热线以响应率、
解决率、满意度为依据,对接办问题进行分类筛查和评比,定期
通报排名靠后的街道和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汇总涉及政策
机制的共性问题,责成有关区和市级职能部门研究解决。
牵头单位: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
委、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17.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
利用微信、微博、贴吧、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倾听群众呼声,迅
速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公共服务民意导向,建立健全以民意征集、
协商立项、项目落实、效果评价为流程的民生工程民意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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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将民意征集与社区协商嵌入结合、程序前置,凡面向居民
开展的工程建设、惠民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实施前须听取群
众意见建议。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
信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街

18.完善街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成本分担资助机
制,鼓励支持新办普惠制幼儿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
引导街道参与学区规划建设,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让孩子就
近上学。
牵头单位:区教委
19.以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推进分级
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
便居民就医。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区残联、各街道
20.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
区养老服务驿站需求全覆盖,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
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单位内部食堂、商业餐饮机构开办老年餐桌,
让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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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1.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居住区相邻的腾退空间和存量空间用
于补充便民服务设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
锁企业“一区一照”注册登记工作,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提
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委社会
工委)
22.加强规划设计,把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细化到街道、社
区,分区域、分业态制定补建提升计划。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
圈”,制定服务标准,加强分类引导,补充基本便民服务网点,重
点织补早餐点、菜场、便利店等便民设施。鼓励街道组织开展“互
联网+服务”,创新“小物超市”“深夜食堂”等经营模式,支持便
民综合体、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民政局(区委
社会工委)
23.扩大文化服务覆盖面,提升居民参与度,为基层群众提供
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
公共图书、文体活动、公益演出服务配送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
化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阵地建设,合理利用
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综合文
化体育设施全覆盖,提高使用率。推进特色街区、胡同、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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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门建设,挖掘社区文化资源,打造社区文化精品。促进基层公
共文化体育服务社会化,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免费开放场
地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群众性社区团体,引领广大群众开
展各类喜闻乐见的大众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
24.推动“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向矛盾多发、
管理缺失、影响安全稳定的新领域、新群体延伸。完善立体化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执法即时响应机制,依托“雪亮工程”,推
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 24 小时城市安全网。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
式建立街道应急小分队,实现辖区居民安全服务保障“即刻到家”。
统筹群防群治资源,加强消防、禁毒、养犬等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
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委社会
工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商务局、区
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信访办、区金
融办、区委网信办、交通支队、各街道
25.加强辖区公共安全领域和重大活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落
实安全责任制,协助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监督辖区单位
安全生产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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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
26.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协助解决涉及社会稳定的心
理健康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区残联、各街道
27.推进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将直接面向群众、企业量
大面广的区级部门服务和审批事项下沉到街道,把社区不该办、
办不好的政务服务上收,规范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将全
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街道、社区、楼宇,实现与街道公
共服务信息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的深度融合,建立街道与部门信
息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
集成和全市通办。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
网上办理比重,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实现就近办理、
自助办理、一次办理。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协办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28.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创业创新,服务商圈、楼宇
经济,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和组织的活力。
牵头单位:园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
山分局
四、实施街区更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29.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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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
更新模式,推动街区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更新,实现人居环
境和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制定街区更新实施方案和城市设计导
则,科学划分街区单元,围绕功能优化、业态提升、风貌塑造、
文化培育、环境整治等开展街区问题诊断和方案设计。搭建多元
主体全过程参与平台,坚持以居民、企业需求意见为导向完善街
区服务功能,培育街区自我发展、自我更新能力。健全街区责任
规划师、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团队作用。完善项目
立项、规划审批、土地政策、房屋管理、资金保障等支持措施,
推动街区更新成片区、分步骤、有顺序地开展。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
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道
30.推动街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制定街区公共空间改造提
升设计导则和行动计划,扩大街区公共空间规模,提高街区公共
空间品质和服务质量。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建造,挖掘传
统文化底蕴,融合时代气息,推动形成街道文化品牌和社区文化
特色。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绿道蓝网、慢行系统的衔接,促进公
园绿地开放共享,增强公共空间有效连通,提高可达性和系统性,
形成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建立街道社区人居环境大数据体检机
制,运用“互联网+”创新基层治理,依托网上家园建设,打造线
上线下各类社会主体紧密互动的公共平台。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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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
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待选定的第三方合作单位、
各街道
31.优化灯杆、护栏、广告栏等城市家具配置,推广综合杆等
技术,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空
间视觉清朗。深入推进以街巷环境治理为重点的城市环境整治,
落实“八无两规范一创建”标准,打造一批精品街区、文明街巷。
构建“十有”常态管理机制,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持续推
进“开墙打洞”整治、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广告牌匾标识规范
治理、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提升等工作。推进“厕所革命”,加强生
活垃圾分类治理。严格落实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公
开服务信息和内容,畅通服务渠道,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维护资
金充足、物资保障到位,切实做到水电气热、路灯、信号灯等市
政设施维护全覆盖、无盲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市政基础设
施维护维修响应机制,加强街道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企业的对接,
做好巡查排查、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园
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交通支队、石景山供电公
司、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北京市热力集团、北京市燃气集团、
各街道
32.加强疏解腾退空间精细利用和边角地整治,促进留白增
绿、见缝插绿、拆墙见绿、拆违还绿,实现每个城区至少建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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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一定规模的城市森林,每个街区都要建成一批口袋公园、小微
绿地,实现绿地 500 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33.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减少存量、严控增量,
确保新生违建零增长,创建无违建街道。发挥基层综合执法优势,
建立长效机制,基本实现违法群租房、地下空间散租、占道经营
等动态清零。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改善街区环境卫生和城
市秩序。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区委政法委、区
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民防局、区城市管理委
34.规范管理街区停车秩序,支持街道通过停车自治管理、错
时共享、资源挖潜等方式缓解停车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
和机动车禁停区,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牵头单位:交通支队
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道
35.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规划配套指标,加强配套设施验收接
受管理,确保规划实施。严禁规划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改变性质挪
作他用,已改变用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要加强整改,回归
原规划用途。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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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加强老城平房院落修缮整治,补齐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标
准;开展以“六治七补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优化就地翻建、房屋大修和环境整治为主的治理模式。探索政府
保基础、社会资本和业主共同参与、谁出资谁受益的投融资机制,
明确整治菜单目录,根据规划要求、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有序
推动项目实施。推进央属、市属等单位自管产老旧公房维护更新,
建立以产权单位为主体的更新维护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
长效机制,扩大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建立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机制。加强平房区、老旧小区等无物业小区
的管理,鼓励区、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或支持大型物
业服务企业代管。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
准物业管理。强化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
务企业履约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按照工作部署和流程,区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老旧小区市政管线的
改造和移交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
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园林
绿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
山分局、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法院、各街道
37.加强市政服务企业工作考核,有关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
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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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区国资委
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38.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统一底图、统一标准,健全数据采
集更新机制,完善街道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实
现多网融合、互联互通,推进人、地、房、事、物、组织等基础
数据深度整合,全面增强数据动态掌握、分析和预警能力。加强
重点区域物联网建设,推动状态监测与可视化,增强城市部件、
事件感知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持续
推进“北京通”“一证通”等便民服务应用建设,推广智慧停车服
务系统,推动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成果向基层延伸。
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城管执
法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环卫中心、区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39.加大街道对社区支持、指导和相关保障力度,完善以社区
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物业、
市政公用等服务企业、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协
同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做实社区居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
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居民自治、民主议事协商等能力。弘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德治理城乡社区,探索将居民参与
社区治理、履行社区公约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抓好社区减
负增效,修订社区职责清单,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发文市、区联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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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下派社区事项。加强职能部门内部
整合和优化提升,一个部门社区最多填报一张表格(系统)。推进
社区服务站改革,探索“一站多居”,调整人员配置,优化服务方
式,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实行社区全响应服务机
制,推行错时延时、全程代办、预约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方
便居民群众办事。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建立以社区居民群
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
票否决”事项。建立分层协商和公共沟通互动制度,完善区、街
道、社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月协商制度,推进议事协
商常态化、机制化。完善激励保障和奖励政策,推动单位内部生
活服务类设施向社区开放,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
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国资委、区教委、区
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老干部局、区体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
委、各街道
40.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动态调整社区公益事业专项
补助资金,实现街道年度预算 80%以上用于为群众办实事。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
41.建立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
中心,为社会组织对接群众服务需求提供平台和相关服务,2020
— — — 20 —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依托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加快培育
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及针对特定群体的社区社
会组织,并给予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
推进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并
为其提供资源支持、承接项目、代管资金、人员培训等服务。制
定并公开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重点支持街道、社区
运用“三社联动”等工作体系解决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
42.完善社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将机关、国有企事
业单位党组织回社区报到情况纳入单位述职评议内容。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
43.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单位个人参与城市管理、
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国
资委
44.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纠纷调解服务
体系,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区法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
信访办、各街道
六、健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 — — 21 —
45.新提拔进入地区党政领导班子的,一般应具有街道领导工
作经历。要树立以基层为先的导向,加强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各方面表现突出、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要优先选配到街道任职。
加大街道与市、区两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或挂职。探索从街道事业
编制人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
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
制度,拓展街道干部职级晋升通道。提高街道干部收入待遇,确
保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
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10%,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给予待遇倾
斜。加大街道干部培训力度,提升街道干部能力和素质。完善街
道干部年休假、健康体检、疗养等制度。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
各街道
46.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47.进一步推动区级行政事业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加大对城
乡结合部、城市化快速发展等地区编制倾斜力度,力争 2020 年底
前街道行政编制在本区行政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 40%,街道城
管执法编制在本区城管执法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 80%(其中中
心城区达到 85%)。区级编制部门只核定街道行政编制和科级领导
职数总量,不再核定到内设机构,各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
— — — 22 —
整。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实有管理服务人口规模
等因素,研究街道编制核定标准,优化街道编制资源配置。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48.完善街道财政保障机制,除跨街道的事项由区级部门统筹
外,下沉到街道的其他公共服务经费原则上由街道自主统筹安排。
全区在现有街道资金渠道基础上,在街道年度预算中应安排一定
比例的机动经费用于紧急事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临时事项。
强化公共服务政策集成,整合社区建设相关资金,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
49.科学设定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辐射半径,通
过收缴配套、购置租赁、统筹共享、完善提升、集中新建等方式
补齐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允许并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等将闲置用房及设施,通过备案、委托等方式交由街道管理使用,
用于公共和公益事业。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国资委
协办单位:区行政处、各相关部门、各街道
50.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严格惩处各
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各相关部门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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