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规范执业示范单位工作总结
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规范执业示范单位工作总结
根据省厅《关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皖司发[2017]40号)和市局《宣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实施》(宣司[2017]161号)文件要求,xx县法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在市局和县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目标,着眼于构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科学的依法决策体系、健全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的执法执业体系、有力的工作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
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法援服务质量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2016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援维权案件 件,每年均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达3229人次,帮助近1000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元。2016年和2017年我县法援工作业务和民生工程实施考核位列全市系统和全县民生工程前列;2017年县法援中心荣获全省首批“安徽省妇女维权岗”荣誉称号; 2016和2017年度中心工作人员相继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县法援中心以全局第一名的成绩荣获本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实施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了以县纪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组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干部为成员的督导小组,加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落实;二是创建活动由承担创建工作任务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管理且职责分工明确;三是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创建工作已达2次以上。
(二)工作推进有力。一是分别于4月27日和7月31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二是根据创建考评要求和标准,制定了我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并通过文件和会议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落实。三是通过在本局网站设置创建活动宣传专栏、在法律援助业务宣传单增加法治创建内容、开展法治创建满意度调查、在法援窗口服务大厅窗口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法治创建工作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和环境。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创建活动纳入本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和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二是按序时进度开展督察和落实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
(四)及时总结宣传。一是做到每半年及时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在本机构网站设置创建活动宣传专栏,积极发布活动进展和成效;三是在省厅综合信息网已刊登2篇创建工作信息。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制度建设全面。一是对省厅出台的有关重要文件制度,通过文件、会议和具体执行在本机构得到及时、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本机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执法管理、内部管控、效能建设制度。
(二)文件管理规范。一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征求意见、法制审查、集体论证等程序规定;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三)制度执行有力。一是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精神,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规定文件;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没有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落实“三查三单”制度;四是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没有发现“僵尸”文件现象。
三、依法决策情况
(一)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决策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内部决策程序规定,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事件;三是坚持内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决策机制。一是人事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服从司法局统一管理;二是财务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建立法律援助经费收支专门台账,实行科目单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业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建立了法律援助各项管理制度;四是档案管理机制安全规范,建有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制定了档案室管理制度,配有档案管理员并明确工作职责。
四、规范执业情况
(一)依法组建机构。一是机构成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法援中心属司法局内设机构,司法局三定方案中对法援中心机构和职责等有明确规定;二是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法援中心
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规范执业示范单位工作总结
本文2018-11-18 09:22:08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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