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8年十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8年“十一”节日期间,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现结合我市“十一”期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市场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十一”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收到实效,物价局成立“十一”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于辰溪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李永政担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我市“十一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三、分工检查
根据检查需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人员分为两组。第一小组由李永政负责,主要检查凤凰山旅游景区以及周边餐饮业、住宿业、零售业未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第二小组由李冬梅负责,主要检查大梨树景区以及周边餐饮业、住宿业、零售业。
为加强行业监管,“十一”节前,xx市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业局、旅发委等部门对景区周边住宿餐饮、住宿、交通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告诫,发现餐饮、住宿、零售店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要求立即改正。
举报中心确保“十一”节期间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的24小时畅通。节日期间仅受理举报件1件,反映凤凰山下停车场收费问题,已为群众解答。
五、检查主要内容
针对“十一”节期间,游客集中消费的特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餐饮、住宿、交通、客运、停车场等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
(一)重点查处景区景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违反价格政策捆绑售票、服务价格模糊标价、旅行社低价团费、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施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景点不履行备案手续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对公路长途客运站的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2018年十一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本文2018-10-17 09:17:29发表“工作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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