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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乐县志(1986—2005)》入志人物范围标准的公告

栏目:模板范例发布:2018-08-23浏览:2025下载255次收藏

关于《康乐县志(1986—2005)》入志人物范围标准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

经过为期五年多的资料收集、补充完善和反复修改,《康乐县志(1986—2005)》评审稿已全面完成,即将出版发行,根据首轮志书和其它县志标准,特制定康乐县志(1986—2005)》入志人物范围标准,现公告如下:

人物传记类

1、坚持 “生不立传”,入志人物必须为2005年以前去世人士;

2、立传条件以本籍地(厅)级以上人物为主,客籍人物为辅,包括其他方面的知名人士;

3、人物传记反映入志人物2005年(含2005年)以前的事迹;

4、在首轮志书中已立传的人物,不再重复立传。

人物简介类

1、担任过党、政、军副地级以上领导职务(相当于副地级以上)的人员,只录工作简介,不录业绩;

2、本籍及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客籍知名教授,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取得国家重大科研成果的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硕士以上学位、曾在国外供职的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3、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人员、全国劳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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